1、“5.8”意外触电事故处理报告一、 事故发生的经过:2009年5月8日上午在福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莆田PA2合同段木兰溪高架桥右侧 11#-1 桩基(K311+556.3)钻机冲孔, 在施工中发现配电箱控制柜面板按钮脱落,桩机操作人员余晓刚在未停电的状态下私自打开配电箱维修按钮,造成触电事故。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及时报“120 急救中心”并迅速送往涵江医院,中途“120 急救车”边抢救边送往医院抢救,于中午时分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项目部及时派员做好了现场保护工作,并及时上报了三江口边防派出所和涵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事故原因分析:这起事故的主要直接原因是死者余晓刚于 5 月 8 日上午 8
2、 时 40 分许,在未经报告专业维修人员的情况下,私自开启电源箱对电源故障进行维修,导致操作不当触电身亡,余晓刚的死亡属自身违章操作导致意外触电死亡。间接原因是 1、桩机配电箱的安全系数低 2、现场的防护措施不到位。管理方面的是 1、 防护人员不到位, 安全监管不力 2、 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3、项目部的管理不善等三、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1、事故全部责任为死者余晓刚私自打开电源箱引起的,应负全部责任。2、事故发生后,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各有关部门紧急会议,将事故善后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分工布置处理善后有关事宜。(1) 、向有关部门报告。(2) 、项目部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和善后处理
3、小组。(3) 、工地停工整顿,对全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4) 、组织有关部门对工地施工用电整顿排查。四、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和下一步的要求:1、通过本事故的调查分析,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分析项目部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吸取 5.8 事故的教训,进行“举一反三”,落实“四不放过”的原则找差距,在全标段内开展安全专项教育活动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2、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工作,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工地全线的施工用电进行整改排查。(1)、对全线布设电杆、电源线路进行排查。(2)、对工地全线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按规范整治。(3)、对工
4、地所有机械设备进行整治排查。(4)、在整治排查中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更换,做到横向到边,竖向到底,坚决不留死角。3、加强各施工段、施工班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摆在议事日程,经常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4、现场施工技术负责人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一定要有针对性的布置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班组长经常检查,督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5、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教育,认真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应该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现已处理完毕, 做到不拖延、不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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