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重违章验电 短路灼伤二人2 名运行人员用验电笔验电时,验电方式不当,造成短路,灼伤二人。【简要经过】某年 5 月 28 日中午,某厂运行监护人高某、操作人贾某准备测量 380V 电动机绝缘电阻,测量前需先验电,监护人高某在电源开关柜用验电笔验电时,验电笔不亮(设备确已停电) 。二人怀疑验电笔有问题,为了确认验电笔好坏,二人到另一带电的开关柜进行验证。操作人贾某站在侧面用手电筒照亮,监护人高某验电,当验电笔伸向开关柜内时,验电笔金属部分与柜体接触,对地短路放电,弧光灼伤二人。【原因及暴露问题】1.监护人严重违章直接操作;2.严重违章,扩大验电范围,擅自在其他开关柜验电;3.验电方式不当,验电笔
2、金属部分与柜体接触。【事故图片及示意图】【知识点】1.电气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操作人负责操作,监护人负责监护;2.验电笔的金属杆部分应有绝缘套。验电前应先测试验电笔良好后,方可使用。【制度规定】使用低压验电笔(试电笔)应注意以下事项:(1)测试前应在带电体上进行校核,确认验电笔良好,以防误判断;(2)使用验电笔时,最好穿上绝缘鞋;(3)避免在光线明亮方向观察氖泡起辉,以免因看不清而误判;(4)有些设备往往因感应而带电。此外,某些金属外皮也有感应电。在这些情况下,用验电笔测试有电,不能作为存在触电危险的依据。还必须采用其他方法(例如用万用表测量)确认其是否真正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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