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行强行操作 造成炉膛放炮【简述】1996 年 1 月 6 日,某发电厂#1 机组由于汽动给水泵故障导致锅炉灭火,恢复过程中,由于运行人员违章操作,发生了灭火放炮事故。【事故经过】1996 年 1 月 6 日,#1 机组负荷 180MW,吸、送、一次风机双套运行,#1-4 制粉系统运行,总给煤量 90T/H,汽泵运行,电泵因故障失去备用。21 时,汽泵低调门大幅摆动,并迅速关至零位,汽泵转速急剧下降,运行人员手动打闸,停止汽泵运行,失去全部给水泵保护动作,炉 MFT。但此时#1 一次风机未掉,#1-4 制粉系统未掉,立即手动切除制粉系统,并在盘上停#1 一次风机, 但停不掉 (没有采取其它措施
2、) , 然后进行炉膛吹扫。21 时 05 分, 盘上复位 MFT 未成功, 随后在保护柜内强制复位 MFT、 OFT,调整炉膛负压,运行人员在 AFS-1000 系统画面上看到 MFT、OFT 已复位,远方投入 A 层四只油枪,并从 CRT 画面上看有火焰信号显示,工业电视看不到火焰。21 时 06 分, 运行人员启动#2 一次风机并调整一次风压至 8000Pa 左右,依次启#1.#2.#3 磨煤机、给煤机。21 时 10 分,三台给煤机的给煤率分别为 25T/H、20T/H、18T/H,这时听到室外有爆鸣声,发现炉膛压力表正压到头(表计量程3200Pa) ,锅炉正压保护动作,炉 MFT。检查
3、发现炉膛放炮。经处理#1 机组于 1 月 23 日 3 时 15 分并网。【事故原因】1.管理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相应的重要保护投、退规定。灭火保护投退、复位随意性很大,是这次事故的前提。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6.1.6 规定:“严禁随意退出火焰探头或联锁装置,因设备缺陷需退出时,应经总工程师批准,并事先做好安全措施”。值班人员在盘上复位 MFT 未成功,随后在保护柜内强制复位 MFT、OFT,调整炉膛负压,此事未向值长汇报,也未做安全措施。MFT 动作后没切掉制粉系统及一次风机,也没有让热工、电气查原因。2.行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求快图省事的心理在作怪,是这次事故的思
4、想基础。锅炉 MFT 动作后,#1 一次风机未掉,#1-4 制粉系统未掉,说明灭火保护装置本身或电气回路存在缺陷,在未查明原因,未消除故障的情况下,急于点火,在保护柜内强制复位 MFT、OFT,对强行复位启动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预计不足。盘上 MFT 复不了位,说明复位条件不满足,仍存在不安全因素,这个不安全因素不消除,对以后的安全启动是有很大威胁的。因一次风机未掉,MFT 不能复位,说明灭火保护装置起到了安全把关作用,但被运行人员的强行复位给抹杀了。3.运行人员习惯性违章、违规是造成这起事故的根本原因。违反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6.1.4 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第 18
5、5 条,“当锅炉灭火后,要立即停止燃料(含煤、油、燃气、制粉冷气风)供给,严禁用爆燃法恢复燃烧。重新点火前必须对锅炉进行充分通风吹扫,以排除炉膛和烟道内的可燃物质”的规定。锅炉灭火后,手动切除制粉系统,并在盘上停#1 一次风机,但停不掉,而没有采取其他措施,然后进行炉膛吹扫。虽然进行了吹扫,但吹扫的时间不够,不充分。因为灭火后,没有自动切断燃料,且有一台一次风机没有停掉。一次风把制粉系统内的煤粉全部吹入炉膛内, 炉膛内将会存有大量煤粉,为炉膛爆燃创造了必备的条件。4.岗位联系、岗位配合,现场协调、指挥失当。运行人员在 AFS-1000 系统画面上看到 MFT、OFT 已复位,远方投入 A 层四
6、只油枪,并从 CRT 画面上看有火焰信号显示,工业电视看不到火焰。点火后,既没在工业电视上看到火焰,又没有派人到就地实际观察炉膛的着火情况。在这样的情况下就认为火已点着,启动制粉系统进行投粉。5.违反规程,盲目操作。规程规定锅炉点火后,必须有一个完整的油层且着火情况良好才允许投煤粉运行。在保护柜内强制复位 MFT、OFT 后,未有检查燃油速断总阀是否开启,燃油压力是否正常,点火时仅远方投入A 层四只油枪,并未到就地检查确认四只油枪着火稳定、燃烧配风良好。而盲目的在很短时间内连续启动三套制粉系统,向炉内投粉且煤量较多。6.运行分析、仪表分析做的不够。当远方投入四只油枪后,未有从炉膛负压、 燃油压力、 油量变化及其他参数来分析判断是否点着火, 而仅从 CRT画面上有火焰信号显示来判断。7.专业知识培训不够,缺乏相应的热工知识。对锅炉放炮的机理了解不清。对热工 AFS 系统的专业知识缺乏了解。8.锅炉灭火保护动作后,#1 一次风机未掉,未采取其他措施,运行中的#1 一次风机将制粉系统中的余粉吹入炉膛; 从保护柜内强制复位 MFT、 OFT后,未有检查燃油速断阀是否开启,油压是否正常,便远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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