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5 触电伤亡事故的分析与防范1 事故经过2004-08-15,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施工队,在店则沟镇张家渠村进行10 kV 线路改造工作。原计划 14 日架设该村 4 档 10 kV 线路,因雨天未能施工,改为 15 日实施,队长耿某于 14 日 16:00 向本队安全员马某(农民合同工)布置了 15 日的现场准备工作后, 便回公司办理 15 日停电工作的工作票。15 日 06:00,马某和该村领导带领本村村民将导线运入施工现场,开始施工前准备,马某前去 10 kV 白李线(南北走向)18 号杆查看分路开关。村长和 5 名村民将线盘放在线路东侧支好, 开始穿越白李线 21,22 号杆之
2、间,由东向西放线。07:40 当线放至 T 接张家渠支线 2 号杆时,导线有上弹现象,此时农民合同工李某呼喊制止,并上前拽导线,但导线还是触及到带电的白李线,导致放线村民瞬间触电,白李开关跳闸,2 民工死亡,5 人受伤。 2 事故原因(1) 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责任心差,缺乏有效的安全措施,没有制止村民的违章放线。(2) 工作负责人脱离工作岗位,未尽到监护责任。(3) 没有对民工进行通俗的安全教育和有效指挥,未对民工交待清工作任务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3 防范措施(1) 加强安全教育,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安全规程,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遵守安全规程的自觉性。(2) 工作负责人一定要由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了解电力安全规程,并有实际经验的人担任。(3)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4) 工作任务分配要明确,工作安排应具体。(5) 施工前必须开好班前会,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6) 线路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不得无票工作。(7) 工作监护人应向现场工作人员及民工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并切实起到工作监护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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