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太仓县罐头食品厂货架倒塌讲解了1985年5月发生在江苏省太仓县罐头食品厂的两起冷藏库堆放蔬菜的货架倒塌事故。该厂在1984年10月引进日本冷藏设备后,决定自制一批钢管结构货架用于蔬菜保鲜冷库。然而,由于厂长叶某对这项工作缺乏重视,没有进行科学计算、正规设计和加工工艺要求,也没有通过验收试用,导致这些货架粗制滥造并立即投入使用。第一次事故发生于1985年5月7日下午2时05分,二号库西侧堆放20余万斤蒜苗的15排货架因承受不起重压而全部倒塌,造成11名工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县监察部门提出了6条处理要求,但厂领导并未认真执行,反而为了不影响生产匆忙恢复作业。5月10日下午2点15分,三号库再次发生货架倒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7人轻伤。这两次重大伤亡事故均与厂长忽视安全、玩忽职守有关,最终厂长因触犯刑律被判刑。此案例警示人们在工作中必须重视安全,遵守规章制度。江苏省太仓县罐头食品厂货架倒塌适用于各类制造业企业,尤其是涉及仓储物流、食品加工等行业的工厂。对于那些需要自行设计和安装货架系统的企业来说,本文提供的教训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它强调了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提醒企业管理者在引入新设备或自制设施时,必须严格遵循科学设计、合理施工及规范验收流程,以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营。同时,也适用于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的政府部门,为他们提供了具体案例来加强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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