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昆明市西山区团结乡山体滑坡一、事故概况及经过1990 年 2 月 21 日 16 时 15 分,昆明市西山区团结乡孙家箐草子坡下冲砂厂发生山体滑坡,致使 150 米公路、183 亩水田被覆盖,两辆汽车、两台手扶拖拉机和二台推土机被埋没,23 人失踪,2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05100 元。下冲砂厂是 1978 年下半年由团结乡开办的集体矿山,由西山区团结乡石英砂公司实行行业管理。1990 年由常某、陈某、张某、王某 4 人承包,常某任厂长兼安全员。2 月 17 日上午, 一民工路过砂厂顶端磷矿公路时, 发现公路上出现 2 寸宽,6 米左右长的裂缝。2 月 18 日中午,推土机驾驶员李某向常某
2、等三个负责人反映,“裂口很大,不能干了”。当时三个负责人认定一下不会有事,决定采用爆破的方法炸出个坡度来。2 月 21 日上午,砂厂 4 个承包人一齐到现场,准备放炮处理险情。当天共有 29 人上工,有推土的,打炮眼的,装砂子的。从开始时就有砂土往下滑落,滑量为 10 分钟一铲斗,李某问承包人陈某会不会塌,陈说“要塌也要到夜里才会塌”, 于是各项工作仍然照常进行。 中午在推土机平台上放了五六炮。14 时在山顶挑盖土的工人看见道班房方向的山顶上开裂,推土机上方不断掉红土,持续了将近一个多小时,但未向任何人反映,也未发出警告。当将近 16 时,陈某发现砂厂上部的砂土已在成块地往下掉,且越掉越大,于
3、是指挥人员往安全地点转移。16 时 15 分,山体大滑坡事故发生了。滑坡量约为 45 万立方米。此时,昆明至富民公路上的来往汽车、拖拉机和未能及时撤离的砂厂职工被埋。二、事故原因分析1砂厂选址不当l978 年开办时,未请有关技术部门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设计,使砂厂位于滑体之中,滑体岩层为风化程度极强的石英砂岩,风化深度达 4080 米,岩石硫松,轻击即散。滑体岩层倾向又与山坡坡向一致,易致滑坡。2违章开采尽管 1986 年后,已改变过去从下往上的错误开采做法,采用单堑沟开拓,分台阶开采,但台阶高度长期超过规定的 510 倍。3不报险情当发现情况后,不报险情,不停产撤人,边排除边冒险生产,加速了裂缝扩张和诱发山体下滑,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l砂厂承包人常某、陈某、张某、王某,在山体滑坡前 4 天就发现险情征兆,既不按有关规定停止作业,也不向上级报告,反而继续带领工人冒险排险和违章作业,致使本来在山体滑坡过程中可以避免的事故发生了。因此,4 人应对该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并要承担有关法律责任。鉴于 4 人均已在事故中遇难,依法不再追究其责任。2对市爆破办公室、西山区乡镇企业局、团结乡和石英砂公司,发放开采许可证和此后年审验证把关不严,负有一定的领导和管理责任。由昆明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行政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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