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擅自开工酿悲剧一、事故经过某石膏矿受断层和软岩以及地下含水层影响,地质情况复杂。矿区内一条大的断裂破碎带经过矿区东北部,数条次级断裂分布于矿区中部。矿层受多条断裂带切割,距上覆含水层最近距离为 10 米。矿层顶板为钙质泥岩,底板为砂质泥岩,均具有强烈的吸水软化特点。矿井原计划采用竖井加斜井开采方式,但由于经济原因,矿方在建成了竖井后没有继续施工斜井。由于只有 1 个竖井,矿井没有正规的通风系统,仅利用局扇通过风筒沿竖井将井下风排出地面。 某日下午, 在二水平大巷打炮眼的炮工听到有响声,之后响声变大,随后有一股较大的风吹出,电灯熄灭,巷道有些晃动。炮工急忙打电话叫信号工通知矿工撤退, 但无人接电
2、话, 炮工就先撤到地面。地面当班领导接到通知后立即准备到井下了解情况,可此时井下已停电,塌方的响声不断,无法进入工作面。次日凌晨,矿方清点人员时发现,当班 96 名矿工中位于三水平北翼工作面的 29 名矿工被困,生死不明。二、事故原因1、由于主要巷道护巷矿柱明显偏小又没进行整体有效支护,加之矿房矿柱留设不规则,随着采空面积不断增加,形成局部压力集中。在围岩遇水而强度降低情况下, 首先在局部压力集中处产生冒顶, 之后出现连锁反应,导致顶板冒落,通往作业区的所有通道垮塌堵死,这是事故的直接原因。2、矿主忽视安全生产,急功近利,在矿井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心存侥幸,冒险蛮干。而且该矿又采取
3、独眼井开采方法,致使事故发生后因通风不良和无法保证抢险人员安全而严重影响人员的及时抢救。3、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缺乏有效的安全监督检查。该矿虽设有安全管理机构,但井下缺乏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井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基本由值班长和带班人员代替,难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4、政府有关部门把关不严、监管不力,发现该矿未达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就投入生产时未及时制止。三、防范措施1、严格执行矿山安全法规,不得擅自降低安全标准。严格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审查验收制度,认真把好安全生产关,从源头上杜绝事故发生。2、政府有关部门事故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原则。在任何一项事故发生后都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并督促其他企业防范措施的真正贯彻落实。强化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监督检查。对事故隐患的整改要严格要求,加强督促,一抓到底,直到整改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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