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朱家河煤矿“5.2”放炮事故讲解了2003年5月2日凌晨发生在朱家河煤矿11504工作面的一起严重放炮事故。事故发生时,采二队在该工作面进行机采和炮采作业,值班队长安排班长胡某指挥具体工作。当夜10时30分左右,工人们进入工作面维护,期间因溜煤眼问题导致放炮暂停。直到次日0时40分左右,处理好溜子后,赵某和计某准备继续放炮。此时,赵某背着放炮器前往机尾担任警戒并放炮,而计某则到机头设警戒并在未撤离至安全地点的情况下吹响口哨发出放炮信号,结果被崩伤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分析表明,直接原因是放炮员未按要求撤离到安全距离就发出放炮信号;主要原因包括未遵守自联自放的规定及违章操作;间接原因涉及
2、人员间缺乏有效的安全保障意识、班长未能指定专职警戒人员等。事故点评指出,长期从事放炮工作的计某本应熟悉安全规程,但因一次违规操作导致悲剧发生。案例警示我们要重视习惯性违规行为的危害,强调严格执行放炮制度的重要性,并呼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规范。朱家河煤矿“5.2”放炮事故适用于煤矿行业尤其是井下爆破作业相关领域。它为煤矿企业提供了深刻的教训与反思机会,特别是针对那些参与或负责井下爆破任务的工作人员,如放炮员、班长、瓦检员以及安监员等。通过对这起事故的学习,相关人员能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严格遵守放炮规章制度、提高个人安全意识、强化现场监督管理对于预防类似悲剧再次发生的重大意义。同时,也为煤矿企业在制定和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方面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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