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排水管道工程中毒事故讲解了2002年9月23日福建省厦门市一起严重排水管道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导致3人死亡的惨剧。事故发生在厦门地下0.7米深处铺设污水管道的顶管施工项目中,由安徽某地质基础公司第一工程处承接。当天,项目经理安排前期准备工作,在杏北立交桥北侧100米处的污水管道井进行作业。一名工人在井下1.2米深处用电钻开始钻孔工作不到一小时后中毒窒息倒下,随后地面两人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相继下井抢救,同样中毒窒息,最终三人全部死亡。技术原因分析指出,该管道为厦门某工业区的主要排污管道,常年积存有毒有害气体,并且附近有污水泵站加剧了毒害气体散发。项目经理无相应工程资质证明,作业前未调
2、查作业环境,也未对井下空气作检测和制定防护措施或救援预案,盲目下井作业。此外,井下缺氧条件和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毒害气体的存在使得作业人员中毒晕倒。管理方面的问题包括该公司未及时全面了解作业环境并制定施工方案,未勘察现场研究安全措施,未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提示注意事项,未经培训就让工人上岗,导致事故发生。同时,作业人员缺乏自我防护知识,在救援时未采取防护措施,进一步扩大了事故规模。某排水管道工程中毒事故适用于从事地下管道施工的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尤其是涉及顶管施工、污水管道铺设及维护的单位。这些企业和人员需要从此次事故中吸取教训,确保在类似工程中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技术准备,包括但不限于:详细调查作业环境,检测井下空气质量,制定详细的施工和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提供充分的安全培训,确保所有作业人员具备基本的自救和互救能力。这对于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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