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灵宝市义寺山金矿 3.7一氧化碳中毒事故2001 年 3 月 7 日 16 时 20 分左右,三门峡灵宝市义寺山金矿五坑发生特大 CO 中毒事故,造成 10 人死亡,21 人中毒,直接经济损失 61 万元。经调查查证,这是一起 CO 中毒特大责任事故。一、矿井概况灵宝市义寺山金矿系地方国营矿。生产能力为日采选矿石 175 吨,属国家中二企业。1994 年, 尹庄镇岳渡村委在义寺山金矿矿区界外 1300m、 岳渡村南 200m处开挖坑口(岳渡坑口)。同年,该村越界与义寺山金矿五坑口 7 中段打穿。在 1997 年小秦岭金矿区矿山治理整顿中,灵宝市矿山治理整顿指挥部责令义寺山金矿在岳渡村坑口内
2、 1000m 处将巷道炸毁。1998 年,岳渡村再次将坑口扒开,并于 1999 年又与义寺山金矿 8 中段打穿,造成义寺山金矿停产 1 个多月, 后经灵宝市黄金办等单位协调, 由岳渡村开采 430-485m标高段的矿石,时间截止到 2000 年 9 月 30 日。期满后,因双方再次发生争执,于 2000 年 11 月,在灵宝市黄金局协调下,义寺山金矿与岳渡村就五坑口和日处理 100 吨矿石的选厂达成抵押租赁合同 ,合同规定由义寺山金矿为岳渡村提供 5 中段主运输巷道、主斜井和 7 中段平巷至 10 中段平巷区域之间(即标高 455-350m)探采权。同时启用已关闭的非法坑口岳渡巷。岳渡村向义寺
3、山金矿缴 200 万元,负担义寺山金矿 98 名职工工资及福利,时间至 2001 年 11 月 10 日。岳渡村因资金不足,又将坑口和选厂交村委主任马长江经营,马长江除履行合同规定条款外,还向岳渡村缴10 万元。2000 年 11 月 15 日,马长江又将上述区域采掘工程发包给陕西省山阳工程处(无法人资格)。二、事故及抢救经过2001 年 3 月 6 日晚 9 点左右,义寺山金矿五坑口下井 16 名矿工。在五坑口 8 中段以上作业的 12 名工人,发现巷道内有少量烟气从岳渡巷方向漂来,受其影响,民工出现头晕体软,轻度中毒症状,随即返回地面,向民工队负责人王中会(事故中死亡)汇报了情况。其他 4
4、 人在 9 中段工作,因风钻有足够新鲜风供应未受其影响。与此同时,井下电路跳闸,送不上电。王中会骑摩托车到岳渡口与马连宝(岳渡村村民、负责看护岳渡坑口)一同进岳渡巷查找故障,发现巷道内约 760m 处坑木着火,顶板冒落,便立即组织马连宝、毋建茹等人灭火。经半小时扑救,将冒顶着火段外侧明火扑灭。3 月 7 日上午民工队主管生产负责人樊景超(事故中死亡)到井下派完活后,带领民工谭怀顺(事故中死亡)从 8 中段前往岳渡巷查看火情。下午 4时中班上班后,民工队另一管生产的负责人赵天水(事故中死亡)得知樊景超和谭怀顺查看火情后未返回地面,随即带领民工汪文华(樊景超的内弟)、谭怀寿(谭怀顺的哥哥)、韩发平
5、、史守宝、廖康金(均在事故中死亡)下井到岳渡巷寻找樊景超和谭怀顺。至此,岳渡巷内已进入 8 人,一直未返回。这一情况被井下绞车工孙国印(事故中死亡)发现后,通过电话报告了在地面的王中会。王中会立即带领 3 名民工下井寻找。此前,井下 4 点班工人上班途经岳渡巷与 8 中段之间的暗斜井时,鲍开朝(民工、风钻手)CO 中毒晕倒,当班工人马上用矿车把他送到地面。同时在井下展开抢救工作。3 月 7 日下午 4 时 30 分左右,井下第一名 CO 中毒民工鲍开朝被抢救出井。井下发生事故的消息被住在井口附近的民工得知,30 余名民工救人心切,盲目入井开展抢救。同时,岳渡村五坑口负责人之一阎社召一面派人到医
6、院取氧气袋并请求救援,一面亲自开车到灵宝市消防队报警。17 时50 分左右,灵宝市医院急救中心两辆救护车,6 名医护人员赶到五坑口,对 CO 中毒人员实施抢救。18 时 03 分,灵宝市消防大队赶到现场,简单了解情况后于 18 时 15 分向 110 报警。同时,组织消防队官兵立即投入抢救工作。18 时 40 分左右,20 名 CO 中毒人员被抢救出洞口,随即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其中,廖康金、汪文华、韩发平、孙国印 4 人死亡。其余16 人经抢救脱险。灵宝市 110 报警服务台接报后,立即报告灵宝市委、市政府。18 时 50分左右,灵宝市四大班子领导和公安、劳动、黄金等职能部门相继赶到事故现场,立即制定紧急救护方案,对救护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遏制了民工盲目营救的混乱局面。随后,组织 28 名消防战士由 1 名民工带队分三组连环保险下井侦察。 到达 8 中段平巷西段, 未发现死亡人员和中毒民工。在这次侦察中, 1 名民工和 4 名消防人员 CO 中毒, 被其他消防战士抢救返回地面,经抢救脱险。20 点 30 分,三门峡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赶到现场,听取现场抢救情况汇报后,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