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佳木斯木材加工厂的钢铁厂煤气中毒一、事故概况及经过1959 年 4 月 21 日 16 时,佳木斯木材加工厂的钢铁厂,在检修高炉时,发生 16 人煤气中毒重大事故,其中 5 人死亡,11 人经抢救脱险。1958 年佳木斯木材厂建起 28 立方米的高炉两座,为了生产方便,高炉与高炉并立,使用一个鼓风室、两个热风室。自投产以来因钢砖质量不好,高炉经常停产检修,经检查主要原因是热风室漏风,风量不足。厂领导研究决定。在 2 号高炉尚未恢复生产前,将 2 号热风室暂借给 1 号炉,以保证 l 号炉的正常生产。4 月 17 日一个普通力工,在切断 2 号炉热风室通往2 号炉煤气管道时,从除尘器的扒灰口处,
2、用红砖、钢砖和泥土,堆塞通往 2 号炉的煤气管道,堵好后没有详细检查,也没进行试风。4 月 21 日16 时, 2 号炉热风室向 l 号炉送风后约 20 分钟, 由于切断的煤气管道漏气,煤气窜入 2 号炉内,致使正在炉内检修炉衬的 6 名工人中毒。领导闻讯后组织抢救,因炉内煤气浓度太大,又加缺乏抢救知识和必要的防护设备,虽然采取了停风,用鼓风机向炉内吹风,以及送氧等一些紧急措施,但因抢救不力,时间过长,结果炉内工人除 1 名先被发现救出脱险外,其余 5名工人因挤在炉内的交手架上,堵住了出口,待吹散煤气救出人后,人已中毒死亡。在抢救中先后进炉抢救的 10 名工人也中了毒。二、事故原因分析这次堵塞煤气管道中毒发生的原因,主要是在采取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的措施时,对可能发生的问题估计不足,领导只是强调按期完成接通与堵塞管道的任务,而对安全工作没有具体布置,完工后又没有进行认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没有落在实处,结果导致多人煤气中毒重大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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