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港务局搬运工连续发生中毒一、事故概况及经过1955 年 5 月 2 日,上海港务局浦东隆茂码头 6 号仓库,发生氯化苦熏蒸稻谷,搬运工中毒事故;5 月 4 日,上海港务局第五装卸区,发生荷兰籍“格罗克克轮”装有亚铁氰化钾等危险品,搬运工清扫船仓发生中毒事故;5 月6 日,上海港务局董家渡码头,发生停泊英国“大顺康轮”装 666 粉,搬运工装船时发生中毒事故。连续三起中毒事故合计有 45 人中毒。上海粮食局第一仓库,向仓储公司租用浦东隆茂码头 6 号仓库,进行稻谷熏蒸工作,用氯化苦熏蒸结束两个多月后,于 4 月 29 日开始出仓,到 5月 2 日 14 时,搬运工童某感到头晕,但未向管理人员
2、汇报,到 5 月 3 日16 时 30 分,搬运工多人感到仓库内有辣味,刺眼睛,接着有的搬运工呕吐,连续吐血数口,生产组长和值班员误认为“这是气候变化的关系”,后经过保安员进仓库检查,证实确有毒气存在。搬运工人勉强工作不久,接连又有杨某等 16 人中毒,均送医院进行抢救,才幸免脱险。5 月 3 日,荷兰籍“格罗克克轮”由天律驶来上海港务局第五装卸区高阳路码头装货,装货前对第一舱进行清舱工作。第五装卸区调度股于 5 月 4 日6 时调配 10 人,由值班装卸指导姚某带领工人上船工作。起初在船第一舱二层打扫垃圾,工人带纱布口罩,工作到 7 时左右,嗅有气味,便立即向姚指导员反映,姚指导员当即与外轮
3、代理公司驻船代表联系,询问第一舱原载何种货物,驻船代表答复“没有装什么货物,垃圾本身是龌龊的。”姚指导员见此答复,未再深入了解,仍然让工人继续工作。9 时许二层舱清扫完毕,便让工人到底层舱打扫,气味更大,又让工人佩带风镜穿工作服下舱工作,至 14 时下班。刚下班工人去休息室休息,发现搬运工王某等 4人脸色发黄嘴唇发紫,头痛等症状,当时无法判断是否中毒,当即送往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医生检查诊断 l0 名工人全体中毒,即住院治疗中毒者才幸免脱险。这起事故是由于荷兰“格罗克克轮”原装载有亚铁氰化钾、氰基茶磺酸纳等危险毒品于 4 月 24 日卸在上海港后离沪抵天津港。5 月 3日又由天津抵沪。上海港
4、务局调度部门对清舱工作的危险性未做交待,更未根据“格罗克克轮”上一航次装有危险物品的情况,在清舱时采取预防措施所致。5 月 6 日 6 时,派 16 名搬运工在上海港务局第六装卸区董家渡码头,给停泊的英国“大顺康轮”装 666 粉。因这批的 6 粉包装不良,箱板太薄破包多,致使 666 粉粉沫散漏飞扬。搬运工反映头晕,吃饭时腹胀,当即将 15 名工人送往南洋医院检查急救,经医生检查诊断为中毒,经住院治疗才幸免脱险。二、事故原因分析上海港务局 5 月 2 日、4 日和 6 日五天之内,分别在港口码头、仓库、货物装卸作业区和船舱发生多人中毒,连续发生氯化苦熏蒸稻谷中毒事故;亚铁氰化钾等危险品中毒事故,以及 666 粉农药中毒事故。这充分暴露了上海港务局系统在安全管理和企业管理上存在着严重问题,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够完善,事故隐患多,安全防范措施不得力、不落实。上述三起中毒事故的教训,应该引起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有力措施,改进工作,确保安全运输生产和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