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条款说明讲解了有机热载体炉的适用范围、规程内容和格式安排以及生产资格要求。该规程适用于固定式有机热载体的气相炉和液相炉,特别是以联苯混合物为介质的气相炉,其最高允许使用温度为370。气相炉因有机热载体汽化形成压力,故为承压设备;液相炉则通过循环泵提供压力,管网系统承压,但液相炉本身是否承压取决于循环泵的安装位置。规程强调了液相炉的危险性主要在于有机热载体泄漏引发的火灾,因此即使抽吸式的液相炉也需纳入安全监察。此外,规程适用于电加热的有机热载体炉,但电加热部分除外。筑路工程中使用的有机热载体炉也被视为固定式设备,需遵守本规程。规程还详细说明了有机热载体的分类及其特性,强调了与水介质锅炉的不同之处,并规定了有机热载体炉的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需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同时,规程明确了持有专用制造许可证的单位才能制造有机热载体炉,以确保制造质量和运行安全。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条款说明适用于有机热载体炉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维护人员,尤其是涉及固定式气相炉和液相炉的企业。这些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制药、纺织、食品加工等行业,以及使用有机热载体炉进行加热作业的建筑施工单位。此外,各级安全监察机构和相关监管部门也可参考本规程,以加强对有机热载体炉的监督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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