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除工程作业安全技术交底拆除工程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一一)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1.作业人员入场前必须经入场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2.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口;严禁赤背,穿拖鞋;3.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吸烟,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私自动用明火;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衣着要灵便;5.禁止私自拆除移动防护设备,电器设备;6.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二二) )交底要求:交底要求:1.安全措施(1)设现场安全监护人员明确其职责;(2)作业区周边设置安全围挡及警示牌;(3)切断原给排水、电、暖、燃气等源头和拆除各种管道、线网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2、拆除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水、电应另行设计专用的临时配电线路、供水管道;(4)登高(2 米以上)作业时必须系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应穿防滑鞋,应把手头工具放在工具袋内;高处拆除作业应设计搭设专用的脚手架或作业平台。若作业人员在拟拆除的建筑物结构、部分上操作,必须确定其结构是稳固的;(5)拆除建(构)筑物,应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后再拆除承重的部分。不得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一部分时,另与之相关连的其他部位采取临时加固稳定措施,防止发生坍塌。承重结构件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重拆除后再进行拆除;(6)拆除作业要设置溜放槽,将拆除下的散碎材料顺槽溜下,较大承重材料,应用绳或起重机吊下或运走,严禁向下抛掷;(7)拆除石棉瓦及轻型材料屋面工程时,严禁拆除作业人员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他轻型板材上作业。必须使用移动板梯,同时板梯上端必须挂牢,防止发生高空坠落事故;(8)遇有六级强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应暂停高处拆除工程作业。强风、雨后应检查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安全性,冬季应清除登高通道和作业面的雪、霜、冰块后再进行登高作业;(9)施工中使用的电动工具及电气设备,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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