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区道路安全技术交底厂区道路安全技术交底工程名称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交底级别分部交底交底单位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单位厂区道路施工班组接收人交底范围及形式:厂区道路安全施工技术交底。主要交底内容:1、基础开挖 11 基础开挖采用以挖掘机为主,人工配合的方式进行。在进行开挖时,挖掘机工作半径内禁止人员出入。12 所开挖的基坑应按 1:0.5 比例做好放坡,防止造成塌方。1. 3 基坑尺寸应能满足基础安全施工和排水要求,基坑顶面应有良好的运输通道。1.4 施工中遇有危险物、不明物和文物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报告上级和主管单位,经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严禁敲击和擅自
2、处理。.1.5.基坑开挖中,与直埋电缆线距离小于2m(含),与其他管线距离小于 1m(含)时,应采取人工开挖,并注意标志管线的警示标识,严禁损坏管线;开挖时宜邀请管理单位派人监护。1.6 开挖中,出现基坑顶部地面裂缝、坑壁坍塌或涌水、涌沙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人员撤离危险区,待采取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施工。1.7. 土层中有水时,应在开挖前进行排降水,先疏干再开挖,不得带水挖土。1.8. 基坑邻近有各类管线、建(构)筑物时,开挖前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实施拆移、加固或保护措施,经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开挖。1.9 挖掘机作业应符合挖掘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严禁挖掘机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
3、作业,需在其一侧作业时,机械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要求。1.10. 在基坑外堆土时,堆土应距基坑边缘 1m 以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 1.5m。1.11 人工清基应在挖掘机停止运转,且挖掘机指挥人员同意后进行,严禁在机械回转范围内作业。1.12 基坑内应设安全梯或土坡道等攀登设施。1.13 基坑边坡设 200mm300mm排水沟 2.1 雨季施工准备措施(1)根据施工平面图、排水总平面图,利用自然地形确定排水方向,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无阻。(2)雨季施工现场临近高地,应在高地边挖好排水沟,处理好危石防止发生滑坡、塌方等灾害。(3)保证道路畅通,路面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硬化或加
4、铺沙砾、炉渣或其它材料,并按要求加高起拱。(4)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防护。对材料库全面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四周排水良好,墙基坚固,不漏雨渗水,钢材等材料存放采取相应的防雨措施,确保材料的质量安全。(5)严格按防汛要求设置连续、畅通的排水设施和应急物资,如水泵及相关的器材、塑料布、油毡等材料。2.2、各重点分项雨季施工安全措施。1、土方工程和基础工程土方工程和基础工程受雨水影响较大,如不采取有关防范措施,将可能对施工安全及建筑物质量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在雨期施工时注意以下几点:(1)雨期开挖基槽(坑)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度或设置支撑。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和支撑的检查控制;
5、对于已开挖好的基槽(坑)或管沟要设置支撑;正在开挖的以放缓边破为主辅以支撑;雨水影响较大时停止施工。(2)防止边坡被雨水冲塌,可在边坡上加钉钢丝网片,并抹上 50cm 细石混凝土;也可用塑料布遮盖边坡;(3)雨期施工的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的分期完成,雨量大时,应停止大面积的土方施工;基础挖到标高后,及时验收并浇筑混凝土垫层;如被雨水浸泡后的基础,应做必要的挖方回填等恢复基础承载力的工作;重要的或特殊工程应在雨期前完成任务。(4)为防止基坑浸泡,开挖时要在基坑内作好排水沟、集水井并组织必要的排水力量;位于底下的池子和地下室,施工时应考虑周到。如预先考虑不周,浇捣后,遇有大雨时,往往会造成
6、地下室和池子上浮的事故;(5)对雨前回填的土方,应及时进行碾压并使其表面形成一定的坡度,以便雨水能自动排出;(6)对于堆积在施工现场的土方,应在四周做好防止雨水冲刷的措施。如在周围放置条石以阻止土方被雨水冲刷至开挖好的基槽(坑)或管沟内,或者埋没已完工的一些基础构筑。3.施工用电 3.1 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发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加强用电管理,防止发生电气事故。3.2 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供电系统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配电措施动力与照明用电必须分路设置。3.3 全部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严禁“一闸多机”。3.4 电工和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3.5 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无铭牌或不合格电气产品。3.6要加强时作业人员的用电管理,对操作用电设备的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用电安全教育。3.7 发现用电事故隐患必须将情况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并按“定人、定时间、定整改措施”的“三定”原则,由用电专业人员负责整改落实,其它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处理。3.8 组织定期的安全用电检查、自检、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公司每季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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