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前支护安全技术交底超前支护安全技术交底一、交底范围超前支护过程中的安全施工及相关注意事项。二、基本要求1.认真阅读设计文件和图纸,切实了解和掌握工程的要求和施工技术标准,如有不清楚2.在进行施工之前督促技术管理人员与相关人员做好超前地质预报工作,为自身及施工工人做好安全保障。或是不明确之处,及时向业主或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报告。3.机具设备安装调试到位,施工人员、材料满足施工需要。4.若部分交底内容与现行规范、强制性要求或设计图纸等文件有出入之处,请遵照现行规范、强制性要求或设计图纸等文件执行。三、交底内容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2、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必须戴合格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戴好防尘口罩、手套等,临边、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3、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设备安全可靠;使用钻机必须固定牢固,操作部位应设护身栏;4、施工前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增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5、在临边作业时要有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高空坠落、物体打击;6、施工时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的料具,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8、工作前应确认所有管接头及连接件完好、牢固;9、作业前,现场应划定作业区,非作业人员禁止人内。所有进入工地的人员,必须遵章守纪,现场有专人指挥。严禁一切违章操作。10、管材规格、材质和加工应符合设计或施工设计的要求。11、钻孔机运行中,严禁人员触摸钻
3、杆和机械传动部分。12、钻孔和注浆作业中,应设专人观察作业面稳定状况,确认安全。13、使用多台凿岩机在同一作业面作业时,应保持 15m 以上的安全操作距离。14、使用凿岩机冲顶安设钢管时,应先钻引孔,待钢管安设稳定后,方可冲顶。15、钻孔中遇到障碍,必须停止钻进作业,待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钻进,严禁强行钻进。16、管棚和小导管施工前应检验作业台架安全性能,施工过程中应保持稳定,17、管棚和小导管施工前应检验钻机、注浆机及配套设备、风水管等施工机具的安全性能,施工过程中英确保钻机稳定牢固,注浆管接头及高压风水管连接牢固。18、管棚和小导管施工过程中应制定专人专负责对开挖工作面进行安全
4、观测。19、管棚和小导管施工中应按作业程序和技术要求进行钻进、安装、注浆作业。20、管棚作业换钻杆及超前小导管作业顶进钢管时,应防止钻杆、钢管掉落伤人。21、在水压较高的隧道进行管棚钻孔作业时,应选择适合较高水压的钻孔设备,钻孔设备应采取防突水突泥冲出的反推或拴锚措施;应安装满足水压要求的带止水阀的孔口管,孔口管应安装牢固;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应站立在孔口正面,且应远离孔口。22、进行管棚施工时应激励钻机钻进的各项技术参数,观察钻渣排出和孔内出水的情况,并与超前地质预报的结果核对。出现异常时,应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23、管棚和小导管在运输时应根据运输机械、洞内临时存放场地大小、各类作业台架腹下净空
5、限界确定运输长度和重量。24、管棚和小导管在作业平台上临时存放时,应根据平台设计荷载及安全性能检算结果确定存放数量和高度,同时应有防止其滚落、滑下的防护措施。在洞内空地堆放时除应采取防止滚落的措施外,还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25、围岩自稳时间小于完成支护时间的地段,应根据地质条件、开挖方式、进度要求、使用机械情况,对围岩采取锚杆或小导管超前支护、小导管周边注浆等安全技术措施;当围岩整体稳定难以控制时或上部有特殊要求可采用管棚支护。26、高处作业必须支设作业平台,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作业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2) 脚手架应置于坚实的地基上,搭设稳固。(3) 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
6、上下平台应设供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梯。(4) 脚手架的宽度应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宽度范围内应满铺脚手板,并稳固。27、注浆作业人同必须按要求配带防护用品,不得直接接触浆液;28、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29、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使用低压电,非电工不得随便接电,行灯、流动闸箱不得放在平台上;30、雨季施工要注意电器设备的防雨、防潮、防触电,遇有大风、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31、作业转移时,电机电缆线要保持足够的长度和高度,严禁用电缆线拖、拉机械;32、管棚操作人员必须懂得管棚钻机的安全知识和使用方法,应经常保养钻机。作业后及时性清洁设备;33、将管棚每个钻孔都作为地质预探预报的手段,并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地质资料及时整理,为安全施工提供依据。34、在钻孔作业中,要采取措施防止孔口喷水突泥,如有发生应及时处理。35、钻孔中发生卡钻、掉钻、孔斜、坍孔等故障,要积极采取对策,尽快组织处理,抢修,防止人身事故,防止废孔与损伤钻机。36、所有从事钻孔注浆作业的人员必须听从机长统一指挥。机长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