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乡县煤炭坝镇团山塘煤矿“531”顶板事故一、概述1.企业名称:宁乡县煤炭坝镇团山塘煤矿。2.事故发生时间:2008 年 5 月 31 日 10 时 30 分。3.事故发生地点: -115 米水平西四石门贯通-90 米水平西三石门通风巷掘进工作面。4.事故类别:顶板。5.事故伤亡:死亡 1 人。6.直接经济损失:40.52 万元。二、事故单位概况(一)事故矿井概况1. 团山塘煤矿位于宁乡县煤炭坝镇楠竹村。该矿于 1982 年由煤炭坝镇政府开办。2003 年 11 月,由煤炭坝镇村民谢再良以 1360 万元的价格中标,取得了 4 年的生产经营权。 该矿采用斜井开拓方式。 由谢再良任法人代表、矿长
2、,主持全面工作;由谢友良任生产副矿长,负责生产管理工作;由邹定明任安全副矿长,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由唐立军任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管理工作;同时聘请魏冬梅安全矿长助理,协助安全管理工作;聘请谢梅兵、 谢纪明、李东海、江任中、邹玉华、罗理担任安全检查员兼瓦斯检查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和瓦斯检查工作。2. 持证情况: 该矿目前持有采矿许可证, 采矿许可证号码为4300000420162;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为(湘)MK 安许证字20050713Y1,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期;煤炭生产许可证号码为 X180104041;矿长谢再良经复训合格,取得了矿长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第 06143010001028 号
3、) 。3. 团山塘煤矿的有关生产系统。通风系统:该矿采用中央并列抽出通风方式。安装了 2 台 11Kw 轴流式风机作为地面主要通风机,风井出风量为约 500 立方米/分。提运系统:主斜井、-30、-54、-115 水平使用 JT0.8 米绞车串车提升,使用600 毫米轨距,0.5 吨自制矿车,平巷使用人力推车运输。供电系统: 由网电 1 万伏电源单回路供电, 矿井变电房安装了一台 500KVA的变压器,井下电压等级 380V,安装了一台 400KW 的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4. 团山塘煤矿开采技术条件:开采二迭纪龙潭煤系煤层,开采 3 煤,开采坝能公司采后的复采煤层,煤种为烟煤。该矿属低瓦斯矿井;煤尘有爆炸危险性;煤层有自燃倾向性。(二)事故地点基本情况事故地点为-115 米水平西四石门贯通-90 米水平西三石门通风巷掘进工作面。由于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矿井未组织生产,2008 年 5 月 21 日矿井安排谢新民掘进队进入-115 米水平西四石门,该石门已经回采,为顺利回采复采煤炭,安排谢新民队掘进维修该石门回风巷,与-90 米水平西三石门通风巷贯通。 该贯通巷道总工程量为 56 米, 至事故发生日已完成 33 米。事故发生前一个班巷道左帮贯穿老空区。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