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盐湖镇新园煤矿“86”放炮事故讲解了2008年8月6日发生在常宁市盐湖镇新园煤矿的一起放炮事故,该事故导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0万元。报告详述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以及伤亡情况,并对事故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衡阳监察分局联合多个部门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在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查明了事故原因和经过,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新园煤矿是一家位于盐湖矿区芋子田矿段的私营企业,设计年生产能力为4万吨。该矿具备齐全的五证一照,证件涵盖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及工商营业执照,有效期各不相同,确保企业在合法范围内运营。常宁市盐湖镇新园煤矿“86”放炮事故适用于煤矿行业及相关监管部门。它为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提供了重要的安全警示和事故预防指导。通过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认定,有助于提升煤矿行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同时,也为相关监管部门提供了有效的监督依据和管理建议,推动煤矿行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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