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息烽县“416”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案例2007 年 4 月 16 日,息烽县发生二氧化硫气体下压事故。事故发生后,省、市、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沉着应对,及时启动市、县两级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各应急成员单位快速反应,市、县有关部门通力合作,事故的应对和处置工作呈现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局面,事故得到妥善处理。一、基本情况2007 年 4 月 16 日 10 时许, 息烽县小寨坝镇境内的贵阳中化开磷化肥有限公司发生二氧化硫气体下压事故,当地周围学校部分师生、群众吸入二氧化硫气体,感觉呼吸不畅,自述有头晕、头痛、胸闷、腹痛等症状。至 16日 17
2、 时,卫生部门对 169 名自述有不适症状者进行了检查治疗。为确保事故发生地周边群众的身体健康,现场指挥部决定扩大排查范围,加大排查力度, 又对 282 名群众进行了身体检查, 先后共诊治受事故影响群众 451人,其中 109 名经门诊检查、处理后返家,342 名留院观察,经对症治疗后大多病情好转、情绪稳定。其中有 14 名分别合并有心律失常、鼻出血、抽搐等较严重症状者,转至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4 月 25 日,全部患者均痊愈出院,所有患者均未达到急性职业中毒的诊断标准。“五一”黄金周前夕,息烽县小寨坝镇环境和空气质量已恢复正常,事故发生区域内群众生产生活、学校教学秩序正常,应急救援工作全面结
3、束,农作物污染调查赔付等善后处理工作正有序开展。二、信息报告与处理事故发生后,市政府应急办迅速整理从各个渠道报送的息烽县“4.16”环境事故信息,编写应急信息专报向市领导报告。根据领导指示向市卫生局、教育局、环保局、安监局等单位通报事故情况,编写贵阳应急信息向省政府报告。市政府应急办迅速进入临战状态,领导全员到岗,亲自带班,迅速搜集整理发生事故企业的有关情况和事发地周围的社情、 民俗、 近期气象等情况,以及与事故相似的成功处置案例,以备领导查询和决策参考。市政府应急办保持与事故现场的不间断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动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将省、市领导的处置意见和要求及时传达到事发现场,指导现场指挥部对
4、事故做出科学、妥善处置。三、启动响应事故发生后,息烽县委、县政府启动了息烽县重特大环境污染应急救援预案 、 息烽县突发公共卫生救治预案和息烽县公安局处置群体性治安性灾害性事件工作预案 ,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向市委、市政府上报了事故先期处置情况。根据事故的发展态势,省、市领导果断决策,及时启动了贵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贵阳市卫生局重大事件医疗应急预案 ,市卫生局、教育局、环保局、安监局、公安局和息烽县委、县政府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即进入战备状态,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迅速展开工作。四、事故原因贵阳中化开磷化肥有限公司 50 万吨/年硫磺制酸新建项目, 属 60 万吨硫基复
5、合肥配套项目,2002 年 10 月 30 日经省环保局批准建设,2006 年 9 月建成。2007 年 2 月 9 日至 3 月 28 日投料试生产,其间共生产硫酸 34325吨。由于原料不足和装置问题,3 月 28 日至 4 月 15 日停机整改。4 月 16 日 8 时 05 分该项目重新投料生产,8 时 38 分一吸泵跳闸,8 时 42分当班工人发现并合闸,重新启动一吸泵,造成约 60 立方米的二氧化硫和 500 多立方米的三氧化二硫直接排入大气环境,加之当时正值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排放的二氧化硫和硫酸雾飘落到小寨坝镇黑神庙小学和中学区域内,由此导致了当天学校部分师生、周围群众
6、吸入二氧化硫气体,出现头晕、头痛、胸闷等症状。五、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息烽县委、县政府迅速组织人力、物力将感觉不适人员立即送往小寨坝镇卫生院、息烽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接受诊断治疗。同时,成立了事故救援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医疗救助、事故调查、后勤保障、善后处理、安全保卫和宣传等 7 个工作组,分头开展救援救护工作。4 月 16 日 11 时许,接到息烽县事故报告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晓东同志做出明确指示:息烽县要举全县之力,确保事故涉及群众的生命安全。 市委副书记、 市长袁周同志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具体安排部署救援工作,袁周市长在会上要求:一是要尽快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影响范围,防止受影响人数增加;二是要全力抢救受影响人员,决不能出现人员死亡; 三是息烽县委、 县政府要协调好事故救援各方面的工作,做好事故地区的社会稳定工作;四是要对事故原因作进一步调查,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会后,市政府副市长余维祥立即率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彪、市卫生、安监、教育、环保等部门的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指挥事故处置工作。4 月 16 日晚,市卫生局组织市一医、市五医、市妇医的 7 名专家组成市医疗诊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