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对拉绞车的安全技术措施用对拉绞车的安全技术措施(1)、用对拉绞车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拉绞车的型号、钢丝绳直径、基础形式必须相同。40KW 以上绞车严禁使用对拉。斜巷倾角在 10 度或 10 度以下允许使用对拉绞车;斜巷局部有 11 度-15 度的斜巷长度不超过 30 米的允许使用对拉绞车。对拉绞车之间的距离严禁超过滚筒的容绳量。对拉绞车之间前各设置一个标准车场,严禁弯道提升。对拉绞车两端车场的开口距上变坡点的距离分别大于绞车提升的过卷距离。连续 100 米以上的上山或下山严禁使用对拉绞车。、对拉绞车操作的有关要求对拉绞车司机在操作时,精力要集中,按信号提车或松车,互相配合,两台绞车运行速度必须同
2、步,严禁不带电松车或松闸放飞车。对拉绞车所使用的信号为提车或停车信号,两部绞车处的信号为同一电源的并联信号(信号应同时发出),信号与绞车应是同一电源。每部绞车处要设两个组合电铃,即绞车窝一个、打点峒室一个,其两个组合电铃即能听到铃音又能打点,并且绞车眼要有与绞车联动的声光报警装置。对拉绞车设甲方与乙方,当甲方信号工发出提车信号,乙方信号工听到后立即回松车信号,然后由乙方司机松车,甲方司机提车;当乙方信号工发出提车信号,甲方信号工听到后立即回松车信号,然后由甲方司机松车,乙方司机提车。提车时先启动电机,滚筒上的制动闸应刹住,再开动滚筒,松开制动闸,刹紧工作闸,与此同时对方应先将电机反转,先闸住制
3、动闸,使绞车运转后,再适当松开制动闸,刹紧工作闸。下放的速度可用制动闸来适当控制,严禁刹死。当听到停车信号,两绞车司机应立即松开工作闸,闸紧制动闸(停车要迅速,严禁急剧刹车)。绞车在运行过程中司机必须密切观察钢丝绳缠绕和放绳情况,防止过快、过慢,放绳时钢丝绳要保持一定的松紧度,不允许过快造成轧绳或空绳。在绞车运行过程中发现钢丝绳、连接装置、小绞车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打点,停车处理。、绞车安装及管理的有关要求绞车所安装的安全距离及固定和提升的车数及载荷等要严格按照运输三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绞车安装完毕必须经机电科、安监处联合验收合格后挂准运证方可使用,无准运证严禁使用。绞车不用时开关必须停电闭锁。、安全设施设置的有关要求绞车眼各类安全设施必须设置齐全、灵敏可靠、正常使用。安全设施的操作把手必须设在信号室门口,便于人员操作。每班开车前由绞车司机负责对小绞车稳固情况和制动装置、缠绳状态、小绞车的完好状态、开关、操作按钮等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好严禁开钩。绞车前方是上山时,要在绞车前方 8-15 米处在轨道一侧略大于 0.5 米设一对保安柱,优质未腐朽木柱直径不小于 180mm,支护要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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