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方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土方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编号:单位工程名称宜昌市前坪村危房拆迁7#楼交底时间2003 年 6月 20 日施工单位名称湖南邵东建筑工程公司交底部位人工挖孔灌注桩工种土方工交底内容:1、严格本班作业队伍管理,施工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严格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2、参加挖孔的工人,事先必须检查身体,凡患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聋哑人等不能参加施工。3、施工人员下孔前,先用气泵向孔内送风,并检测确认无误后,才允许下孔作业。4、施工所有的电气设备,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孔下施工照明必须采用 24V 以下安全电压。非机电人员不允许操作机电设备。搅拌机、电焊机等应由专人负责操作。5
2、、采用砼护壁时,必须挂一节打一节,不准漏打。6、孔下人员作业时,孔上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不准擅离职守。7、发现情况异常,如地下水、黑土层和有害气味等,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不准冒险作业。8、每个桩孔口必须备有孔口盖,完工或下班时必须将孔盖盖好。9、人员不得乘吊桶上下,必须另配钢丝绳及滑轮,并设有断绳保护装置。10、每天上班前及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检查辘轳轴、支腿、绳、挂钩、保险装置和吊桶等设备的完好程度,发现有破损的现象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1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孔口边 1m 范围内不得有任何杂物,堆土应离孔口边 1.5m 以外。12、井孔上、下应设可靠的通话联络,如对讲
3、机等。13、挖孔作业过程中,当人员下班休息时,必须盖好孔口,或设 800mm高以上的护身栏。14、正在开挖的井孔,每天上班工作前,应对井壁、混凝土支护,以及井中空气等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15、井底需抽水时,应在挖孔作业人员上地面以后再进行。16、夜间一般禁止挖孔作业,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夜班作业时,必须经现场负责人同意,并必须要有领导和安全人员在现场指挥和进行安全检查与监督。17、井下作业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4h,应勤轮换井下作业人员。18、照明、通风要求:(1)挖井至 4m 以下时,需用可燃气体测定仪,检查孔内作业面是否有沼气,若发现有沼气应妥善处理后方可作业。(2)下井前,应对井孔内气体进行抽样检查,发现有毒气体含量超过允许值,应将毒气清除后,并不致再产生毒气时,方可下井工作。(3)上班前,先用鼓风机向孔底通风,必要时应送氧气,然后再下井作业。在其他有毒物质存放区施工时,应先检查有毒物质对人体的伤害程度,再确定是否采用人工挖孔方法。(4)井孔内设 100w 防水带罩灯泡照明,并采用 24V 的低电压用防水绝缘电缆引下。现场用电均应安装漏电装置。交底人签名被交底人签名本技术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施工班组,另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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