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方工程安全施工技术交底书土方工程安全施工技术交底书交底内容土方工程安全施工要 点编 号JDJD 1 1日 期2011.3.1一、土方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1、从上而下开挖,人工挖土 2 人操作间距横向不得小于 2m,纵向不得小于 3m。禁止采用挖空底脚方法开挖土方或者不良地质岩石。2、明挖放坡宽度必须大于土质自然破裂线宽度;开挖深度 1.5m 以上,且无条件放坡的,必须设置固壁支撑。固壁支撑应经过安全验算并随挖深增加。3、坑、槽、沟边缘 1m 以内不得堆放弃土、机械或者其他杂物,并在距边缘 1m 处设置截水沟。4、机械开挖应设专人指挥。机械放置平台保持稳定,挖掘前要先发出信号。严禁人员进入机械
2、旋转范围。多台机械开挖,挖土间距应大于 10m 以上。多台阶开挖应验算边坡稳定,确定挖土机离台阶边坡底脚安全距离。5、基坑、沟槽、坑井边缘必须设置不低于 1.2m 高的防护栏杆和夜间警示灯。人员上下应走马道或梯子,严禁蹬踏固壁支撑上下。6、基坑内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当开挖深度超过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基础深度时,应采取加固固壁支撑,控制降水,对建筑物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人员撤离现场,并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建筑。二、土方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1、从硬实地面向软土地面逐步填筑,并随填随压实。2、设专人指挥,具有回转车道。3、倾倒前应先发出信号,检查倾倒位置是否有人或机械、物资;严禁在
3、填筑坡脚下站人。4、划定危险区域,并设专人监控。5、夜间或者视线不良条件下施工,应增加照明。6、大量土方的开挖及填筑除符合以上规定外,尚应符合有关强制性的规定。三、土方工程常用机械等工作要点:1、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地下敷设管道、地下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眼睛在离电缆 1m 距离以内作业。2、机械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并应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相关规定。3、在施工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现坍塌危险时。(2)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爆发时。(3)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4)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5)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6)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7)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8)雨季施工,机械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交底人接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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