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煤矿9.2顶板事故讲解了2008年9月2日4时10分发生在丰城矿务局建新煤矿1203回采工作面的一起顶板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朱兆芳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5.7万元。该矿井隶属于江西省煤炭企业集团公司,为国家大二型企业,设计能力为每年30万吨,核定生产能力为81万吨/年,证照齐全。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朱兆芳在铰梁护顶时将单体液压支柱卸压后导致离层的顶板石块突然冒落,其躲闪不及跌倒在运行中的溜子上,被冒落的石块和溜子挤压致肝脏破裂身亡。间接原因包括朱兆芳违章作业,在未进行临时支护的情况下对单体液压支柱卸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放炮后安全管理人员未检查工作面情况,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安全思想教育不足,职工安全意识淡薄。事故性质被认定为一起因违章作业引发的责任事故。建新煤矿9.2顶板事故适用于煤矿行业,特别是从事井下采煤作业的企业和个人。该文档详细分析了顶板事故的发生过程、原因及性质,对于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意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它不仅帮助管理层了解事故的根本原因,还为一线员工提供了警示,提醒他们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此外,该案例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参考,有助于制定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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