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平悬挑防护棚拆除安全技术交底水平悬挑防护棚拆除安全技术交底1、拆除前必须完成以下准备工作:1)全面检查防护棚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2)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拆除顺序,经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3)拆除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逐级进行技术交底,设置警戒区,并有专人负责警戒。4)清除防护棚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搭设、拆除防护棚时必须先搭设脚手架操作平台。2、拆除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拆除防护棚顺序一般为:竹片笆密目网斜拉杆悬挑杆立杆,按自上而下,先装者后拆,逐步拆除,一层一清,不得采用上下同时作业,必须先拆中间扣,再拆两边扣,由中间操作人员向下传递
2、钢管。2)所有附墙件必须随防护棚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数层拆除后再拆防护棚。3、卸料应符合以下要求:1)各构配件必须及时分段集中运至地面,严禁抛扔。2)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按要求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置于干燥通风处,防止锈蚀。六、安全管理(一)、人员要求1)防护棚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现行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发上岗证。2)搭设防护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等,袖口、裤口要扎紧。(二)、搭设阶段1、防护棚的构配件质量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2、防护棚搭设应按 JGJ59-99
3、 安全检查标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校正。3、防护棚的搭设质量必须符合要求方能投入使用。4、在靠近架空输电线路搭设防护棚时,必须按供电局规定确保一定的安全距离,必要时切断电源或迁移电线。5、施工现场带电线路,如无可靠的安全措施,一律不准通过防护棚,非电工不准擅自接电线电器装置。(三)使用阶段1、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应停止防护棚作业,雨雪后架上应扫除积雪。2、应设专人负责对防护棚进行检查和保修。3、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对防护棚进行检查:A、在六级大风与大雨后。B、停用超过一个月,复工前。4、检查保修项目A、各主节点诸杆件的安装,附墙件、支撑、门洞等的构造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B、扣件螺栓是否松动。C、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5、在防护棚使用期间,严禁任意拆除下列杆件:1)、主节点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2)、连墙件。3)、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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