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煤矿停产整顿验收检查标准小煤矿停产整顿验收检查标准为做好全市停产整顿矿井的复产验收工作,依据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小煤矿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市政府关于加强小煤矿基础管理的意见(淮府200450 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验收标准。(一)建立健全小煤矿安全管理机制1.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矿井设立矿长,配齐专职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技术副矿长,总工程师,下同)等安全管理人员,高瓦斯矿井必须设专职通风副总工程师,且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3 年以上的经历。生产、辅助单位要配齐具有相应安全生产管理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2.安全生产责任制。小煤
2、矿必须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煤矿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下同)、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辅助单位、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3.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矿井必须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 5 人,并确保每班都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在井下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4.完善和落实瓦斯检查与管理制度。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瓦斯。煤矿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和容易积聚瓦斯的地点,必须进行瓦斯巡
3、回检查。制定瓦斯检查巡回路线,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煤矿每月瓦斯检查的地点由煤矿总工程师签字确定,当检查地点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进行调整。建立矿井通风瓦斯调度,实施 24 小时值班,通风值班人员要实时调度和监督小班瓦斯检查工井下工作情况,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建立通风瓦斯调度台帐,记录完整、真实;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5.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小煤矿每周至少由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主持召开 1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办公会议要认真做好记录,决定事
4、项要明确责任,并在下次会议检查落实情况。(二)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6.技术管理体系。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年龄在 65 岁以下、身体健康、能经常深入井下)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矿井必须设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矿、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7.技术基础工作。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加强矿井灾害预防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技术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绘制 11 种图纸,即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巷道布置图、采掘工程平(立)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运输系统图、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排水、防尘、防火注浆
5、、压风等管路系统图、井下通信系统图、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井下避灾路线图,图纸要符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并与实际相符,采掘工程平面图每半月要实测填图一次。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要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编制内容要有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内容精炼、用语规范,图纸清晰、整齐。施工及地质条件变化时要有补充措施;作业规程每月一复审,并有复审资料;贯彻学习规程要有记录。8.矿井生产系统(包括通风、排水、机电运输、防尘、灌浆、压风、通讯、监控、供电等系统)完善可靠。矿井和采区生产布局科学合理,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规壁式采煤方法。年产 6 万吨及以下的矿井、年产 6 万吨以上矿井的一个采
6、区只准一个采煤工作面,两个掘进工作面同时生产。(1)矿井具备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每 3 年进行 1 次通风阻力测定,通风阻力必须符合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的规定;矿井的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现分区通风,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高瓦斯矿井、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专用回风巷;矿井主要通风机(配备同等能力的备用风机)按规定定期检测,每月检查 1 次;每季度检查 1 次反风设施,每年进行 1 次反风演习。高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废弃巷道、盲巷和与采空区联通的巷道要及时封闭,严禁在角联通风网络内布置采掘工作面;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供风能力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并要有合理的富余系数;定期检查密闭墙的质量及墙内外有毒有害气体。(2)完善的排水系统。主要水仓要有正规的内外仓、3 台水泵、2 趟水管,其能力必须符合矿井的实际需要;实现双回路供电;主要排水设施必须进行检测;每年进行 1 次联合排水试验。(3)矿井由双回路电源线路供电,严禁由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向井下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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