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矿安全管理必抓九大项选矿安全管理必抓九大项1 管理11 选矿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12 厂部应设置安全机构或专职安全员,由厂长直接领导;车间应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由学历不低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安全工作经验、从事选矿厂专业工作 5 年以上并能经常下现场的人员担任。13 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厂每季至少检查一次,车间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对查出的问题应限期解决。11 应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知识,加强技术业务培训,并对所有职工定期进行培训考核。15 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或执照,方可
2、上岗。16 新工人进厂应首先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熟练工人带领工作至少四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对劳动、参观、实习人员,入厂前也应进行安全教育。17 调换工种或脱离本岗位半年以上的人员,应重新进行岗位安全技术教育。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18 应按规定向职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入厂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19 危险区域应设照明和警示标志。110 作业人员上班前不应饮酒或服用麻醉性药物,当班期间不应擅自离岗、换岗、脱岗。111 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药剂、化验用药剂、放射性元素,应建立严格的贮存、发放、配制和使用制度,并
3、指派专人管理,发现丢失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112 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113 发生伤亡或其他重大事故时,厂长或其代理人应立即到现场指挥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有关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 厂址选择及厂区布置21 厂址选择211 选择厂址,应有完整的地形、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震、气象及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的资料作依据。212 选择厂址,宜避开岩溶、流砂、淤泥、湿陷性黄土、断层、塌方、泥石流、滑坡等不良地质地段;否则,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213 厂址不应选择在地下采空区塌落界限和露天爆破危险区以内,也不应选择在炸药加工厂、爆
4、破器材库及油库最小安全距离范围内。214 厂址应避免选在地震断层带和基本烈度高于 9 度的地区;否则应按国家有关抗震规定进行设防。215 厂址应避免洪水淹设。场地的设计标高,应高出当地计算水位0.5m 以上。216 在居民区建厂时,厂址应位于居民区常年最小风频方向的上风侧。在山区建厂时,应根据当地小区气象,确定厂区与居民区的位置。217 选厂一般建构筑物地基土的承载力标准值,应大于 150kPa(1.5kgf/cm2);主要建构筑物地基土的承载力标准值,应大于 250kPa(2.5kgf/cm2)。如地基土承载力不满足要求,应对地基进行妥善处理。218 尾矿库应尽可能远离人口稠密区或有重要设施
5、的地方,尾矿不应直接排入江、河、湖、海。22 厂区布置221 确定建构筑物位置时,应遵守下列规定:-荷载较大的主要建筑物(破碎间、磨矿间、精矿仓等),布置在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段。-产生烟尘及有毒有害气体的车间,布置在厂区的边缘和不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车间最小风频方向的上风侧;-焙烧厂房及煤气发生站,布置在厂区最小风频方向的上风侧。222 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道的布置,应符合 GBJ 16 的有关规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布置在建筑物最小风频方向的上风侧,及经常喷出火花和有明火火源的建筑物的最小风频方向的下风侧。223 应设置通达厂房、仓库和可燃原料堆场的消防车道(也可利用交通运输道
6、路),其宽度应不小于 3.5m。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不小于12m12m 的回车场221 应避免将建构筑物的一部分布置在河滨或低洼处,而另一部分布置在高处。225 厂内铁路、道路的布置,应符合 GB 1387、GB 116.1、GB 116.2、GBJ 12 和 GBJ 22 的有关规定。226 采用架空索道运输时,索道不应通过厂区、居民区;索道通过铁路和道路的上方时,应采取安全措施。索道与高压线路交叉时,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227 浮选药剂库、油脂库到进风井、通风机扩散器的距离,应不小于下列规定:贮药、油容积小于 10m3-20m贮药、油容积 1050m3-30m贮药、油容积 50100m3-50m贮药、油容积大于 100m3-80m3 基本规定31 车间的楼板和地面,应有适当的坡度;楼板应设地漏,地面应设排水沟。32 厂房应设地坪冲洗设施。冲洗厂房平台和通廊等的供水点,应按方便冲洗的原则布置,以间距不超过 30m 为宜。冲洗污水宜自流排泄,并在全厂标高最低处设置汇总污水池、排污泵站和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33 平台四周及孔洞周围,应砌筑不低于 100mm 的挡水围台;地沟应设间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