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磨削作业的安全操作要求磨削作业的安全操作要求磨削机械的安全管理,对机械的安全操作同样也很重要。磨削作业的安全操作要求简述如下:第一,除内圆磨削用砂轮、手提砂轮机上直径不大于 50mm 的砂轮,以及金属壳体的金刚石和立方氮化棚的砂轮外,一切砂轮必须在装有砂轮防护罩的磨削机械上使用。对此,我国磨削加工安全标准有明确规定。第二,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超过砂轮安全的速度进行磨削。这项要求通过与之配合的砂轮主轴的合理转速来保障,并应定期校核主轴转速,在更换新砂轮时还应进行必要的验算。第三,根据砂轮结合剂种类正确选择磨削液。树脂结合剂不能使用碱性物含量大于 1.5%的磨削液,橡胶结合剂不能使用油基磨削液。
2、使用时,砂轮应全部浸入磨削液中;磨削结束时,应先停止磨削液,砂轮继续旋转到磨削液甩净为止。湿式磨削需设防溅挡板。第四,磨削时,应在砂轮运转平稳后再使工件吃刀,砂轮退出后再停车。工件加工结束或告一段落时,应将有关操纵手柄放在空档位置。第五,在寒冷工作场地使用砂轮时,应注意逐渐增加负荷直到满足使用要求,保证砂轮温升均匀。低于 0不得使用磨削液。第六,定期检查砂轮装置的安全状态。检查重点包括卡盘和主轴缺陷、砂轮在直径和厚度的磨损是否过量变形、平衡块是否损坏等,出现异常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发生砂轮破坏的机械须检查测定砂轮装置的全部元件,确认安全方可继续使用。第七,磨削镁合金工件容易引起火灾,应保持有效的通风,润湿粉尘,并及时清除通风装置管道里的粉尘,采取严格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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