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用高压防爆变频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方案煤矿用高压防爆变频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方案前言随着电气传动技术尤其是变频调速技术的发展,具备无级调速、节约能源、降低生产成本等诸多优点的高压变频器,受到煤矿用户和高压变频器生产企业的高度关注。但目前尚无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也缺乏相关检验条件,严重制约着高压防爆变频器产品在煤矿井下的使用和安全标志管理。为适应煤矿井下的迫切需要,安标国家中心于 2010 年 5 月 30 日组织召开了煤矿用高压变频器技术研讨会,就相关防爆安全、电磁兼容、安全保护以及产品在井下安全使用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专家组出具了关于煤矿用高压防爆变频器安全标志管理的专家意见。其后一年多时
2、间内,安标国家中心又组织有关机构及专家对高压变频器产品的安全要求、检测检验条件、方法及判别准则做了进一步探索,使高压变频器产品检验技术手段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基本具备了安全标志审核发放所要求的条件。2011 年 7 月 28 日,安标国家中心在山东青岛再次召开专家研讨会,对相关问题进行专家论证。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矿用新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11148 号)精神,结合煤矿用高压防爆变频器产品的特点,制订本方案。1 适用范围煤矿用高压防爆变频器产品(电压 3.3KV、功率 1000KW 及以上)的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工作。2 认证模式按新产品程序进行认证,
3、认证模式为“技术审查产品安全性能检验”。3 认证依据煤矿用防爆高压交流变频器通用安全要求。4 认证申请 4.14.1 申请人申请人申请人应为从事矿用变频器产品研制开发、能够承担产品主体责任的法人机构,并满足以下要求:(1)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0 万元;(2)10 名以上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册电气及机械专业技术人员;(3)具备矿用变频器 3 年以上研制和生产经验;(4)具备高压变频器综合加载实验台(装置)及产品企业标准中规定的出厂检验能力。4.24.2 申申请材料请材料 4.2.1 申请人基本信息详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平台的相关说明。4.2.2 产品技术文件 4.2.2.1 产品标准申
4、请人应制定产品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符合 GB/T1.1 以及煤矿用防爆高压交流变频器通用安全要求的相关要求。4.2.2.2产品图纸产品图纸应清晰反映出产品的组成、结构、安全点等,产品名称、型号、技术参数、技术要求等应与企业标准一致。(1)与防爆型式有关的产品总图、结构图及电气原理图。隔爆型产品应提交与隔爆结构有关的全部图纸及电气原理图;本安型产品应提交产品总图、涉及本安性能的全部图纸、电气原理图、PCB 板图等;(2)与高压防爆变频器安全性能有关的图纸,包括安全保护、降温。4.2.2.3 产品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明细表申请人应将产品的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全部纳入受控管理,以确保产品安全性能,并应根据产品实际组成,提交申办产品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明细表(见表 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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