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风机的安全使用通风机的安全使用一. 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主要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装有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其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 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 15。(二)必须保证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三)必须安装 2 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 1 套作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 10min 内开动。在建井期间可安装 1 套通风机和 1 部备用电动机。生产矿井现有的 2 套不同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在满足生产要求时,可继续使用。(四)严禁采用局部通风机或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使用。(五)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应安装防爆门,防爆门每
2、 6 个月检查维修 1次。(六)至少每月检查 1 次主要通风机。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七)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 1 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 5 年至少进行 1 次性能测定。二. 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 10min 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每季度应至少检查 1 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 1 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 1 次反风演习。三.严禁主要通风机房兼作他用。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
3、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主要通风机的运转应由专职司机负责,司机应每小时将通风机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簿内;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四. 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变电所或电厂在停电以前,必须将预计停电时间通知矿调度室。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对由 1 台主要通风机担负全矿通风的矿井,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对由多台主要通风机联合通风的矿井,必须正确控制风流,防止风流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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