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交底记录(土方开挖)施工安全交底记录(土方开挖)工程名称南宁市竹排冲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配套道路-锦春路工程分部工程路基工程分项工程名称土方开挖安全技术交底内容:1、土方开挖不论工程量和开挖深度大小,均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洞取土。在不影响边坡稳定的情况下取爆破施工时,应经设计部门审批。2、有行人车辆通过的地方进行挖土作业时,应设护栏及警示灯等安全措施。并有专人指挥。3、挖掘机和自卸汽车在架空电线下作业时,机械应输电导线的垂直方向保持 3m 距离,与输电导线的水平方向保持 1.5m距离。4、土方施工时,如有地下水或土质发生特殊变化时,应根据土壤的实际性能计算其稳定性,再采取相应的施工方案。5、机械挖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挖至槽底时应留不小于 20mm 厚土层。用人工清底,以免扰动基面。(2)挖土应与支撑相互配合,应支撑及时。(3)对施工段内有地下电缆和供排管道是时,必须查明走向,用明显记忆标示,严禁在离电缆 1m 距离以内机械作业。交底单位竹排冲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配套道路-锦春路工程项目经理部接收单位交底人接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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