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一电工要求:1电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发给特殊工种操作证,持证上岗。2电工必须掌握电气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3安装、拆除或维修临时用电,必须由电工完成。4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5上岗操作前按要求必须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6电工必须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气灭火常识。7按规定定期每月一次对用电线路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巡视记录。二供电线路:1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的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上,广告牌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2架空线路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
2、强度要求,铝线16m ,铜线10m。(均为塑料绝缘线),电线架设高度为 4m,跨越公路过往车辆为5 米以上,以线低垂线为准。3电杆间距最大不超过 35m(可视电线截面的大小而缩小其间距),线间距不小于 0.3m,上下横担间距为 0.6m。4电杆及埋设,电杆应选用钢筋砼杆或木杆,其尾径不小于 13cm,埋设深度为杆长的 1/10 加 0.6m。5起止杆,中转杆必须采用 8#铁丝双股或6 钢筋做拉线,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应在 45 度与 60 度之间,地锚深度采用钢管打入地下不少于1.5m。6室内照明配线采用 PVC 管穿管,距地面不低于 2.5m,宜使用拉线开关,(距地面大于 1.8m),盒式开关距
3、地面高度为 1.3m。三电缆线路:1电缆干线分支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当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摩擦,跨压损坏和腐烂性物品,明火烧伤。2电缆线穿越建筑物,道路,容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以1.8 高度至地下 0.2m 处时,必须加设护套管。3橡胶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不得使用金属裸线作绑扎,架空最大低垂线距地面不得小于 3m,横跨过往道路不小于 4m。4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予留井、洞、电梯井、电缆井等,固定点每层不少于一处,并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四配电柜(盘)配电箱及末级电箱设置要求:1总配电柜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室内配电安装应符合以下规
4、定: 配电柜与操作面通道宽度不小于 1.5m。 配电室的灭火棚距地面不低于 3m。 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做到“五防一通”:防雨,防火,防浸泡,防潮,防小动物进入,通风良好。 配电柜应按规定装设,应有分路装置,电流表,电压表。 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有人作业禁止全闸”,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配电柜内的配电线路开关应标明用途,控制回路。2分配电箱,动力与照明应分开设置,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分开设置。3分配电箱与开关箱距离不大于 30m,开关箱与设备距离不大于 3m。4移动式开关箱应安装在固定的支架上,下底离地在 0.61.5m 内,以便于操作,不得歪斜。电线应用绝缘导线,线头不得外露,松动。5
5、所有电箱必须使用合格电箱,严禁使用非标电箱。6每台机械设备应设置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保险”,严禁一个开关箱控制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和各个插座。7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做好防水弯。8手动闸刀开关只允许用于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小于 5.5kw 的电气设备作直接启动,负荷大于 5.5kw 的设备应采取磁力启动器。五.使用与维护:1所用开关箱应配锁,标明用途所控制的设备。2配电箱、开关箱每月检查维护一次,漏电开关每月试按一次。3送电操作程序:总电箱分电箱开关箱。停电则相反。4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杂物,关保持干净。5保险丝应与设备负荷相匹配,不得使用过大或用铜丝代替。六、照明1、照明灯
6、具应使用合格产品,不得使用绝缘老化破损的器具。2、在地下室或潮湿场所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 36V 以下。3、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到按接零保护,单相回路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插座和单相电气均应实行左零右相制。4、室内照明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罗口灯头应将相线接在罗口中的罗线上。5、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6、不得将照明线路直接挂设在脚手架上及金属构件物上,移动照明导线应采用三芯电缆线,不得使用花线和胶质线。七、保护接零,重复接地1、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2、保护零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3、保护零线除在总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分电箱。开关箱,线路末端做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 10。4、重复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镀锌管线或16 圆钢,长度 1.52M,露出地面 15cm,接地线与接地体采用焊接螺栓连接,禁止使用绑扎。5、电源线路架设,电箱安装完毕必须经公司、安全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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