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工挖孔桩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人工挖孔桩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人工挖孔桩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人工挖孔桩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名称单位工程名称施工部位施工内容通用安全技术交底内容(1)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作业。(2)挖孔、起吊、护壁、余渣运输等所使用的一切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工具配件以及防毒面具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在每班作业前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和使用安全。(3)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测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并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桩孔开挖超过 10m 时,应有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风量不宜小于 25LS。(4)孔内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电葫芦、吊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不得使用麻绳或尼龙吊挂或脚踏
2、井壁凸缘上下。(5)挖出的土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周围 1m 范围内,机动车辆的通行不得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6)井下作业人员与井上人员应有可靠的联络信号保持联络,若发现地下出水、流沙、塌方、井圈护壁变形、有害气体、不明物等情况应暂停施工,迅速撤离井底并应及时上报,以采取措施处理解决。(7)井底抽水时,应在挖孔作业人员上到地面后,再合闸抽水,抽水后即关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8)孔内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 12 伏以下的安全电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应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的规定。孔上电缆必须架空 2m 以上。(9)井桩开挖前,应用红砖砌筑高处地面 150mm 的井口防护圈,以防地面水和杂物等落入孔洞。(10)孔下作业人员必须穿长筒绝缘鞋,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和保险扣。施工现场针对性安全交底编写人员审查人员批准人交底人签名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交底时间年月日作业人员签名本表一式两份,班组自存一份,资料室归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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