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力皮带头减速机基础坑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强力皮带头减速机基础坑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根据矿工作安排,由 队施工 D13 强力皮带头需施工四个减速机基础坑,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1、强力皮带头减速机基础坑具体施工位置由机电科现场标定,基础坑规格为长 1.6宽 1.5深 1.2m。2、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先检查施工地点及其附近 10 米范围内巷道支护情况,发现活喷浆块时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点用长柄工具捣掉。确认无不安隐患后,方可进行施工。3、基础坑采用风镐+大锤钢钎施工,严禁放炮。基础坑必须严格按规定尺寸进行施工,不能留晒根。4、基础坑施工完毕后必须经生产科、机电科验收合格后方可对预埋件进行浇灌混凝土,混凝土
2、配比为水泥:沙:石子为 1:2:2(体积比),水泥为 425#普通硅酸盐水泥,沙为粗中粒河沙,石子为大石子(粒径不超过 30mm),水灰比为 0.45。混凝土的配比及强度必须符合规定,预埋深度必须达到要求,预埋件由机电科提供,并安排专人现场指导浇注混凝土施工。4、施工过程中,人员过皮带时必须从过桥经过,严禁翻越皮带或从皮带下穿过。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必须做好联保互保及自主保安工作,在皮带附近施工时必须扎紧衣袖口,防止意外发生。9、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派专人看顶,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撤人,隐患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施工。10、施工单位必须加强顶板管理,及时处理顶板活喷浆块。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11、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有跟班队长现场指挥安全生产,安检员负责现场监督安全生产。12、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必须确定无不安隐患后、方可进行施工。13、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措施不符时,必须停止施工,待补充措施审批下发后,方可恢复正常施工。15、施工完毕后,须由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浇注。18、其它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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