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机械安全要求隧道施工机械安全要求1. 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2. 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如通风良好,可以达到本章“通风及防尘”要求者除外)。3. 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4. 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5. 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碴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有专人收放,装碴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6. 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二辆车内运送,其间距应相隔 50 米以上;有轨机动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不宜在同一辆车上运送,如必须用同一辆车运送时,装雷管与炸药的车辆必须用三个空车厢隔开。7. 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的炸药数量不得超过 20kg 或原包装一箱。8. 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运输运送爆破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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