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讲解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要文件。该文件强调了森林和草原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旨在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和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文件提出了林长制的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组织体系,并明确了各级林长的工作职责。主要任务包括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的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灾害防控以及深化森林草原领域的改革,确保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等关键指标的实现。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适用于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特别是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文件的指导思想和具体措施对于全国各省市县乡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旨在推动各级地方政府切实履行保护和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责任,构建完善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和发展体系。此外,该文件也适用于从事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和管理的相关企业和社会组织,为其提供政策指导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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