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挖爆破安全交底开挖爆破安全交底一、 安全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2、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3、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严禁赤脚或穿三鞋(拖鞋、硬底鞋、高跟鞋)。在没有任何防护设备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高处作业(高度距基准 2m 及 2m 以上)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
2、查,并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认真详细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搬移或拆除。需要搬移或拆除的,必须经工地施工员或安全员同意。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四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五临边(无外架的屋面周边、无外架楼层的周边、无阳台栏杆的周边、框架结构的楼层周边、跑道斜道卸料平台的两侧边)等危险处,应设置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垦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及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施工机械设备距坑边水平距离(一般不小于 15m)和材料堆码高度(不超过
3、 1m)。往坑槽运材料,应由专人指挥。6、在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上或往下抛掷物料和工具。7、在施工现场,不懂机电设备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拨弄机电设备。8、在施工现场,不准喝酒上班,不准开玩笑,不准使用童工,不准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9、台架、脚手架在移动时,上方不得有人员,必须撤离。(二)开挖作业的一般要求1、要安排专人负责找顶清理危石,对开挖面和衬砌面要经常检查,要把爆破后的工作面及其附近作为检查的重点,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措施。2、工作人员到达工作地点后,要首先检查工作面的安全状态,并详细检查支护的牢固情况、围岩的稳定情况,发现松动的石块或裂缝应予以清除或支护。3、本隧道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开挖方
4、法施工;及时进行初喷砼工艺,洞内易发生坍塌,掉石处必须及时进行喷射砼作业,将岩缝堵死,形成岩石承载拱,严格控制衬砌支护质量。4、开挖、喷射砼、挂防水板、衬砌高空作业的台架、台车、防坠设施必须齐全、安全可靠。(三)钻爆作业安全要求1、钻眼安全注意事项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经排烟、找顶清除危石,进行初期支护,检查并处理瞎炮。作业过程中随时观察围岩稳定情况。钻眼前要检查和清除掌子面浮碴,检查是否有残眼,未引爆的雷管炸药,检查凿岩台架,特别是临时搭设的台架是否牢固,严防坍塌,脚手架是否满铺,防护栏杆是否牢固。以上均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钻眼。风钻钻眼时,应检查机身、螺栓、长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管子接头是
5、否牢固,有无漏风情况,钻杆有无不直、损伤以及孔堵塞现象,要检查凿岩机的供水情况,严禁干式凿岩。使用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应把支架安放稳妥;站在碴堆上操作时应注意石碴是否稳定。在拱部扩挖钻挑顶眼,爬眼、斜钎眼及吊眼时,要检查有无松动石块。遗留的残眼不得套打加深。应先开水后开风,以减少扬尘。钻眼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开门用短钻杆,其长度在 80cm 以下;当钻杆没有找准炮眼位置时,风门不能太大,应在钻头进入炮眼后再完全打开风门;司钻人员不得把胸部、腹部紧贴风钻手柄,脚部不得抵住长套弹簧;长钻眼过程中,与钻杆应保持在一条直线上,防止钻杆弯曲、掉头或折断;长钻时应用扳手拔出,不得敲打,未关风门不得拆除钻杆
6、;风钻 2h 要加油一次;要加强风钻的保养和维修,不得在工作面进行拆卸和维修工作。2、洞内爆破作业的一般安全规定。参加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保管、加工人员,都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并持有国家规定上岗证件的专职人员担任,并应严格执行国标爆破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参加爆破作业与器材加工所有人员,严禁穿硬底及带铁钉(掌)皮鞋,以免踏损爆破器材,造成事故。参加爆破作业的领发器材、加工、装药、引爆等人员,严禁工作中点火吸烟或工作场地违章使用明火照明和点炮,并应设事故照明应急设施备用,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以防照明突然熄灭造成忙乱而发生事故。爆破器材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在爆破施工现场设置火工品暂放木箱并上锁,在火工品运送到达后立即装箱上锁,特别是雷管,钻孔过程中注意监护,雷管箱和炸药箱距离 20m 以上,并标志“严禁烟火”。洞内暂放,加工起爆炸药地点最好选择在已二次衬砌部位或围岩较好处。严禁将爆破器材怀揣于身上或放置于工具箱内。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到不受有害气体、震动和飞石损伤的地点,其安全距离为:独头巷道不小于 200m,相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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