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降水与排水安全交底讲解了基坑降水与排水过程中的一般规定、具体措施和注意事项。在一般规定部分,文档强调排降水结束后必须及时填实集水井、管井和井点孔,恢复地面原貌或达到设计要求。施工现场排水应优先排入已建排水管道内,并确保排水口设在远离建筑物的低洼地点以保证排水畅通。施工期间排降水需连续进行,不得间断,特别是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未具备抗浮条件时。此外,严禁施工排水在沟槽外漫流回渗,危及边坡稳定。所有排降水机械设备的电器接线、拆卸、维护必须由电工操作,施工现场应备有充足且备用电源的排降水设备。施工降水期间需设专人对临近建筑、道路的沉降与变位进行监测,如遇异常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对于临近建筑的排降水方案必须经过安全论证,确认能保障其正常使用和安全稳定后方可施工。采用轻型井点、管井井点降水时,需进行检验并确认水位符合施工设计规定后才能开挖。基坑降水与排水安全交底适用于涉及基坑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及从业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人员等。该文件特别针对需要进行基坑降水与排水作业的项目,提供了详细的操作规范和安全指导。它不仅适用于新建工程,也适用于改建、扩建等各类涉及基坑施工的项目。通过遵循此交底内容,可以有效提高施工安全性,减少因不当操作引发的安全事故风险,确保基坑降水与排水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保护周围环境和建筑物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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