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要则交底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要则交底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分项工程名称施工部位交底内容: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其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须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5.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6.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1)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3)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验证;7.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4)扣件与连接件的紧固程序;1) 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8.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检查,并做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检查。施工工期内还应进行抽查。补充内容:交底部门交底人接受交底人交底日期作业班组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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