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线附近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既有线附近施工安全技术交底1、既有线附近施工严格按照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铁师【2008】435 号文件进行。2、施工人员必须经或专门安全培训,熟悉技术安全交底有关内容。3、施工单位必须在取得调度令后方可施工,严禁私自施工,否则一切后果自负。4、禁止施工人员非工作需要跨越既有线路,因施工需要跨越时必须向项目部人员汇报,征得同意后方可跨越。5、施工前必须在现场进行警示标识,采取撒白灰、警戒牌、拉彩旗等措施,划定安全线,确定保护区。6、有地下管线的,管线路径两侧 5m 内严禁施工机械动土,同时在管线路径上做明显标记。7、所有进入既有线的施工人员必须穿铁路施工标准的反光背心。8、在既有线附近进行基坑施工等开挖作业,必须按审批的施工方案对基坑进行支护,同时时刻观察支护安全情况。9、施工区段作业物体距离接触网支柱及带电部分2 米2 米5 米进行吊装、桩基作业时,必须由专人指挥,吊装物件及绳索严格控制在安全范围内。13、严禁用竹竿及金属长大物件等测量接触网与施工设备,施工实体的距离。14、所有接触网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在未办理停电接地手续前,均按有电对待。15、雨天作业应远离接触网支柱,不得在接地线、回流线下搬扛运金属物品。禁止使用带金属的雨伞等物在接触网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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