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字架、门式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井字架、门式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 井字架、门式架(以下简称井、门式架)的材质、搭设高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应经设计计算,明确规定起重量,须保证足够的机械强度、刚度和稳定性。2. 托盘出、入口必须设有安全门,高度不得低于80cm,两侧要有护身栏杆。并须设有安全插销(安全卡)和过卷扬限位器、音响装置等,要保持灵敏有效,如有损坏或失灵,必须及时更换或维修。3. 井、门式架上顶,必须设固定式滑轮,不准用活动滑轮代替。4. 井、门式架启用前,或停用三个月以上者,应经有关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5. 井、门式架上料口,必须根据架高、掉物抛物距离,搭设防护棚,并在棚上 1
2、m 高处设安全网;或在井、门架的三侧用小眼网封闭,网高度超过卸料口 1m 以上。6. 每层卸料口的横杆,必须挑选体质杆,横杆下方均应绑设八字支撑,平台跳板要铺平、封死(锁好),通道两侧须设防护栏杆和围网,严密封闭。7. 用推车往托盘上送或卸料时,必须稳推,放置牢固,不准猛推或撒把。8. 托盘上料不准超载或超长,上散料时,必须封好绑牢;托盘上方应设定型活动式防护棚。9. 建筑物每层进料口,均应设有定型安全门。暂时不用的进料口,要临时封闭。10. 在高处往托盘上推空车时,如果托盘未停在该卸料口处,应将空车放在离卸料口 1-5m 以外等候,不准放在卸料口边缘,以防推车滑动堕落。11. 卷扬机的安装位
3、置,必须与井、门式架垂直,保证和操纵人员的目暸望视线良好,并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其最小距离不得小于井、门式架的高度。如达不到良好视线的要求时,要设专人指挥联系。井、门式架与通道和建筑物也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12. 卷扬机的地锚,应经过计算,保证能承受提升工作时传来的最大负荷。操纵人员应有操纵室,操纵室的顶棚必须能防晒、防雨、防砸。13. 卷扬机滚筒底皮应与起重跑绳成水平,并与滚筒中心垂直,距迎头滑轮不得小于滚筒长度的 15 倍;迎头滑轮与滚筒中心线的夹角不大于 2 度。14. 用托盘起、降重物,如需在各楼层停留时,卷扬机除使用制动器外并应用棘轮保险。15. 井、门式架的地基,必须平整、夯实,应低
4、于地面 25-30cm,必须能承受井、门式架与额定载荷的重量,以保证架子的稳定性。16. 井、门式架安装前,应对结构、部件进行检查,如有开焊或严重变形不得使用。安装用的连接件必须彩标准件;搭设要保持垂直:木质架的托盘轨道,垂直允许偏差 10mm;钢质架的垂直允许偏差 2.5;钢质架的托盘轨道垂直允许偏差 10 mm。17. 缆风绳必须使用钢丝绳,不得使用钢筋;缆风绳应保证能承受风载、动载和架身倾斜的最大拉力,绳的终端必须用和钢丝绳相适应的 2-3 个卡扣卡结,卡扣间距不得大于 30cm。18. 缆风绳使用的地锚应能承受各自的最大负荷,不禁拴在树、电线杆上或不可靠的物体上。19. 井、门式架要设
5、 4-6 根缆风绳、缆风绳与地面水平夹角最大不得大于 45 度,要单独牢固地拴在地锚上,用花篮螺丝调节松紧,调节时必须对角进行,紧固要均衡;井、门式架高度 10-15m要设一组缆风绳,以后每增高 10m 加设一组。搭设时,应先设临时缆风绳,待固定缆风绳设置稳妥后,方准拆临时缆负绳。如因某种原因要挪移缆风绳位时,事先必须加临时缆风绳,以防意外事故。20. 井、门式架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应设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 10 欧姆。21. 遇六级以上强风、雷雨天,不得进行井、门式架安装或拆除作业。22. 井、门式架整体或分节安装与拆除,必须事先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交底后,方准进行。23.
6、 井、门式架,必须与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其各部位与输电线路的距离不小于下表规定:输电线路电压1 千伏 以下1-20 千 伏35-110千 伏154 千 伏220 千 伏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1.5245624. 井、门式架天梁钢丝绳,不准直接卡在天梁的棱角上。25. 井、门式架严禁超负荷。不得吊运探出托盘外的重物、较长的钢筋或不易堆放规整的物件。26. 托盘升降严禁载人,不准攀登架体;提升后,不准任何人进入托盘下方清理或停留。作业间歇或结束时,必须将托盘落地,方准离开。27. 托盘提升最叁高度与井、门式架顶端横梁距离不得小于 1.5m,如钢丝绳拴在井、门式架上顶的两角,其距离还要加大。28. 钢丝绳的接头不得通过卷扬机的滑轮,如钢丝绳磨损达到报废标准,应立即更换。29. 在井、门式架上附设吊臂时,应遵守下列要求:(1)预先已经作了设计计算的按原设计要求设吊臂;(2)未预先设计,想利用井、门式架附设吊臂时,应对原架体的强度和刚度进行验算,经验算后,加设相应的吊臂。如验算不够,不允许附加臂杆。30. 作为事如遇停电,应切断电源,将托盘放落地面,锁好电门箱。31. 起落托盘要明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