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点降水安全交底井点降水安全交底工程名称神府高速公路第 13 合同段编 号2010-03交底项目井点降水施工安全交底主 讲 人李丹职 务安质室主任时间2010 年 5 月 22 日地 点项目部会议室参加人员名单:见签到表交底内容:1、在班前由作业班长在布置生产任务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形成记录。2、进入施工现场 正确佩戴安全帽,水上作业及乘坐交通船时穿好救生衣,不得穿拖鞋、赤臂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禁止酒后作业。3、监立水情观测预报制度。4、严守机械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5、注意现场施工用电安全,保证电气设备接零,配电箱须加门上锁,不准倒地放置,里面不准放杂物,防止进水,内设置漏电保护器,电线不准乱接乱扯,不得有裸线及破皮现象。6、现场照明灯具须距离地面 3m 以上,灯杆为干木杆或其他绝缘体。7、非持证人员严禁进行特种作业,如焊工、电工作业等。8、对基坑顶面周围地面进行沉降、开裂情况进行观察,出现异常采取技术措施处理。9、基坑坡面覆盖彩条布进行防护,防止雨水冲毁坡面。10、现场安全警示牌人为禁止损坏或随意挪用,如确实需临时移动位置,稍后须恢复。11、基坑开挖时应确认下放有无电缆,如不确定应询问项目部电工。12、基坑应严格按照工艺要求放坡以防坍塌。13、基坑开挖后应在周围设置防护栏杆。14、配置带扶手的爬梯,工施工人员通行。14、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其它安全操作规程。单位填表人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