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扣件式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扣件式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分项工程名称施工部位交底内容:1.单位工程负责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脚手架的要求,向架设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交底。2.应按JGJ130-2001 建筑施工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第 8.1.18.1.5 条的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板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3.经检验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平稳,堆放场地不得有积水。4.应清除搭设场地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使排水畅通。5.当脚手架下列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6.脚手架底座面高宜高于自然
2、地平 50mm。7.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放线定位。8.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临连墙件以上两步。9.每搭完一不脚手架后,应按照 JGJ130-2001 表 8.2.4 的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10.底座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1)底座、垫板均应准确的放在定位线上;2)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 2 跨厚度不小于 50mm 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11.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严禁将外经 48mm 和 51mm 的钢管混合使用;2)相临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上,措开距离应符合 JGJ130-2001第 6.3.5 条规定;3)
3、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 6 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4)当搭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应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5)顶层立杆搭设长度与立杆顶端伸出建筑物的高度应符合 JGJ130-2001 第6.3.5、6.3.6 条的规定。12.纵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纵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 JGJ130-2001 第 6.2.1 条的构造规定;2)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13.横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横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 JGJ130-2001 第 6.2.2 条的
4、构造规定;2)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 100mm;1) 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不应设置在下列部位:设计上不允许留脚手眼的部位;过梁上和过梁两端成 60。三角形范围内及过梁净跨度 1/2 的高度范围内;宽度小于 1m 的窗间墙;梁或梁垫下及其两侧各 500mm 的范围内;砌筑处的门窗洞口两侧 200mm 和转角处 450mm 的范围内;其他砌筑处的门窗洞口两侧 300mm 和转角处 600mm 的范围内;独立或附 墙砖柱。当脚手架施工操作层高出连墙件两步时,应采取临时的稳定设施,直到上一层连墙件搭设完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14.剪刀撑横向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
5、平杆等同步搭设,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撑在垫块和垫板上。15.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经(48 或51)相同;2)螺栓拧紧力矩不应小于 40N.m,且不应大于 65N.m;3)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专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 150mm;4)对接扣件的开口应朝上或朝内;5)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大于 100mm。16.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栏杆和挡脚板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上栏杆外皮高度为 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 180mm;中栏杆应居中设置。17.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
6、规定:1)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 120150mm;2)采用对接和搭接时均应符合规定;脚手板探头应用直径 3.2mm 的镀锌铁丝固定在支撑件上;3)在拐弯、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可靠连接,防止滑动;4)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宜每隔 12m 铺满一层脚手板。补充内容:JGJ130-2001 建筑施工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8.1 节构配件的检查验收:8.1.1.新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2.应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8)的有关规定,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 3.1.1条的规定【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3092)中规定的 3 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 Q235-A 级钢的规定。】;3.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4.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 8.1.5 的规定;5.钢管必须涂有防绣漆。8.1.2.旧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表面锈蚀深度应符合本规范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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