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栈桥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钢栈桥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编号:工程名称桥梁工程分项工程名称钢栈桥安装、拆卸施工队(组)施工人数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一、危险源及可能导致的事故:1、危险源、危险因素:溺水、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坍塌、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违反操作规程操作、疲劳作业等。2、如不注意有可能发生相应事故。在高空作业和水上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类型主要有:施工人员高处坠落造成的伤害事故,人员落水造成的淹溺伤害事故,垂直交叉作业造成的物体打击事故,临时用电防护不当造成的触电事故。二、应对措施和操作规程要点:(一)水上作业安全措施 1、开工之初,必须向海事、航道部门了解航道情况、
2、通航要求,细化施工方案。临时封锁航道前,必须提前到航道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施工现场严格按要求设置防护措施,并设临时交通船在上下游疏导交通。2、临时码头、栈桥、水上平台的搭设及拆除,严格遵照航道部门的规定,不得破坏河堤、侵入航道。3、与航道部门协商,划出专门的施工水域,布设航标,引导船只安全通过水域。施工用的船舶、机械严禁侵入航道。4、积极配合航道部门、港监部门的例行检查和指导。水上作业的浮吊、船只必须性能良好,符合航务部门的有关规定。5、水上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救生衣。6、水上施工时必须有专人指挥,用对讲机、口哨及指挥旗等指挥。7、随时注意来往船只,保证既不影响航道通行,又不耽误正常的施工作
3、业。施工区域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警示标识,夜间开警示灯。(二)防范人员落水安全措施 1、施工平台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备妥救生工具,如救生船、救生绳、救生梯、救生网等。并制订救生用品使用管理规定。2、水上施工作业及船上流动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穿着救生衣。符合高处作业条件的,还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系好安全带。3、栈桥及平台四周设 1.2 米高护栏,配备一定数量的救生圈和救生绳,上下游设置浮绳,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固定式防水灯,保证夜间足够照明。4、人员上下通道必须设安全网,跳板要固定。作业平台应满铺脚手板,周边必须有栏杆和安全网等可靠的临边防护,并设置多条安全通道,以防不测时人员迅速疏散。(三)
4、水上作业基本要求 1、对各种用于水上作业的设施和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检查确定完好后才能使用。2、搭设、拆除水上作业设施的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机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3、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作业。4、用于水上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确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可靠措施,方可拆除,作业后应立即恢复。5、水上作业的防护设施在搭设、拆除过程中,应设置警戒区并派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搭设或拆除。6、水上作业人员的衣着要灵便并穿着救生衣,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能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靴鞋。7、水上作业中所用的物料
5、、工具应堆放平稳,不可置放在临边、洞口附近或妨碍通行和装卸,对于有坠落可能的物料、工具,都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8、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水上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四)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措施 1、吊装作业派专人指挥,严禁多人同时指挥,指挥人员应使用统一指挥信号,信号要鲜明、准确,起重机驾驶人员应听从指挥。参加吊装作业人员要掌握作业安全要求。2、一切人员都不准在起吊和运行的吊机下站立,吊装作业区域周围应设置临时栏杆,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3、作业时,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必要时应在下面铺设安
6、全网。严禁酒后上岗。4、经纬仪、水准仪、钢卷尺等测量仪器设备应配备完善。5、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设施等,确认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方可进行作业。6、掌握和检查所使用工具、设备的性能,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7、吊装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起重设备的发动机传动部分、作业制动部分、仪表、钢丝绳以及液压传动等部分是否正常,以及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后方可进行作业。8、各种起重机具不得超负荷使用。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吊装作业。9、当遇大风(5 级以上)、暴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并及时检查已安装或未拆除完成的钢构件,必要时用缆绳固定。10、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平坦坚实,保证在工作时不沉陷。不得在倾斜的地面行驶和作业。视其土质的情况,起重机的作业位置应离沟渠、岸堤、基坑有必要的安全距离。11、钢丝绳安全系数须大于 1.2,断丝超过 15%者必须更换。钢丝绳及卡子要勤检查、勤保养。凡发现钢丝绳有扭结、变形、断丝、磨损、腐蚀等现象,达到破损限度时必须及时更换。12、桁架、贝雷片、钢桩、钢板在起吊前应进行试吊。即将构件起吊至距地面 200300mm 高度,检查各钢丝绳受力是否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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