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灌注桩基础机械钻孔安全技术交底灌注桩基础机械钻孔安全技术交底1. 施工场地应能满足钻孔机作业的要求。旱地区域地基应平整、坚实;浅水区域应采用筑岛方法施工;深水河湖中必须搭设水上作业平台,作业平台应根据施工荷载、水深、水流、工程地质状况进行施工设计,其高程应比施工期间的最高水位高 70cm 以上。2. 同时钻孔施工的相邻桩孔净距不得小于 5m;两桩(地下部分)之间净距小于 5m 时,待一桩所浇筑的混凝土强度达 5MPa 后,方可进行另桩钻孔施工。3. 泥浆护壁成孔时,孔口应设护筒;埋设护筒后至钻孔之前,应在孔口设护栏和安全标志。4. 护壁泥浆原料应为性能合格的黏土或其他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现场应
2、设泥浆沉淀池,泥浆残渣应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泥浆不断循环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始终保持泥浆性能符合要求;泥浆沉淀池周围应设防护栏杆和安全标志。5. 旱地和浅水域,护筒埋深不宜小于原地面以下 1.5m;砂性土应将护筒周围 50cm80cm 和护筒底 50cm 范围内换填并夯实粘性土;深水域的长护筒,粘性土应沉入河床局部冲刷线以下 1.5m;细砂或软土应沉入冲刷线以下至少 4m。6. 护筒应坚固、不漏水,内壁平滑、无凸起;护筒顶端高程应高于地下水位或施工期间的最高河湖水位 2.0m 以上,旱地钻孔护筒顶端高程应高出地面 30cm;护筒内径应比孔径大 20cm 以上。7. 钻
3、孔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1) 施工场地应平整、坚实;现场应划定作业区,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2) 钻孔应连续作业,建立交接班制,并形成文件;施工中严禁人员进入孔内作业。(3) 使用全套管钻机钻孔时,配合起重机安套管人员应待套管吊至安装位置,方可靠近套管辅助就位,安装螺栓;拆套管时,应待被拆管节吊牢后方可拆除螺栓。(4) 钻孔作业中发生坍孔和护筒周围冒浆等故障时,必须立即停钻;钻机有倒塌危险时,必须立即将人员和钻机撤至安全位置,经技术处理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5) 成孔后或因故停钻时,应将钻具提至孔外置于地面上,关机、断电并应保持孔内护壁措施有效,孔口应采取防护措施。(6) 冲抓钻机钻孔,当钻头提至接近护筒上口时,应减速、平稳提升,不得碰撞护筒,作业人员不得靠近护筒,钻具出土范围内严禁有人。(7) 钻机运行中作业人员应位于安全处,严禁人员靠近和触摸钻杆;钻具悬空时严禁下方有人。(8) 钻孔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钻渣并与地质剖面图核对,发现不符时应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9) 正、反循环钻机钻孔均应减压钻进,即钻机的吊钩应始终承受部分钻具质量,避免弯孔、斜孔或扩孔。(10) 施工现场附近有电力架空线路时,施工中应设专人监护,确认机械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表 2-12 的要求。(11) 螺旋钻机宜用于无地下水的细粒土层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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