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学水土建专业安全技术交底化学水土建专业安全技术交底一、基坑开挖1、工人入场前必须进行三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2、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3、土方开挖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土方开挖方案进行。开挖深度超过 1.5m,应设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以免发生坠落,开挖深度超过 2m 的,必须在边沿设两道 1.2-1.5m 高护身栏杆,防止发生坠落事故,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5、任何人严禁在坑底休息。6、基坑上口周边应设置挡水台和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保证边坡的稳定。7、夜间挖土时,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8、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
2、是否有裂缝,一旦发现,立即停止一切作业,待处理和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9、开挖土方时,应有专人指挥,防止机械伤人或坠土伤人,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准进行其它工作。10、基坑边 1m 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11、基坑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 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 10m。在挖土机工作范围内,不许进行其他作业。12、挖土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13、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放坡或支撑处理,并注意支撑、防护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有护坡桩和护坡墙的基坑在开
3、挖时,定人定时对边坡进行监测。14、基坑四周应设安全围护和警示标志。15、用手推车运土,应先平整好道路,不得放手让车自动翻转,防止斗车倾覆伤人。16、重物距边坡应有一定距离,汽车不小于 3m、起重机不小于 4m、土方堆放不小于 1m、材料堆放应不小于 1m、堆土高度部不超过 1.5m。17、挖土机也按规定离坡边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塌方,造成翻车事故,一般距离不小于 1m。18、坑上人员不得向坑内扔抛物品,避免物体打击事故。19、土方外运时,在门口设立清扫站,派专人拍实车上的土,扫干净车轮上的土,确保道路上无遗洒,并设专人洒水降尘。20、土方开挖时,禁止酒后作业,严禁嬉戏打闹,禁止操作与自己无
4、关的机械设备。二、基坑支护1、基坑开挖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设置坑壁支护结构。A、因放坡开挖工程量过大而不符合技术经济要求。B、因附近有建(结构)筑物而不能放坡开挖。C、边坡处于容易丧失稳定的松散土或饱和软土。D、地下水丰富而又不宜采用井点降水的场地。E、地下结构的外墙为季重的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2、基坑支护结构,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邻近建(构)筑物、施工环境和方法等情况进行选择和设计。大型深基坑可选用钢木支撑、钢板桩围堰、地下连续墙、排桩式挡土墙、旋喷墙等作结构支护,必要时应设置支撑或拉锚系统予以加强。在地下水丰富的场地,宜优先选用钢板桩围堰、地下连续墙等防水较好的支护结构
5、。3、基坑的支护结构在整个施工期间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当地下水位较高时,尚应具有良好的隔水防涌性能。设计时应对安装、使用和拆除支锚系统的各个不同阶段进行相应的验算。4、对一般较简易的基坑(管沟)支撑可根据已有经验加以设计。三、钢筋工程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2、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严禁赤脚和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3、新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6、施
6、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追逐打闹,禁止酒后作业。7、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及安全员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和挪动。8、绑扎基础钢筋,应按规定安放钢筋支架、马凳,铺设走道板(脚手板)。9、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不得集中码放钢筋,应随使用随运送,不得将工具、箍筋或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架上。10、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11、绑扎钢筋的绑丝头,应弯回至骨架内侧,暂停绑扎时,应检查所绑扎的钢筋或骨架,确认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12、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必须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雨、雪后和冬季,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13、要保持作业面道路通畅,作业环境整洁。14、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队部领导和工区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15、钢筋切断操作前必须检查切断机刀口,确定安装正确,刀片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空运转正常后再进行操作。16、钢筋切断应在调直后进行,断料时要握紧钢筋,螺纹钢一次只能切断一根。17、切断钢筋,手与刀口的距离不得小于 15 。断短料手握端小于 40 时,应用套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