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腐与防水施工通用安全技术交底防腐与防水施工通用安全技术交底1. 钢管及其附件除锈、防腐宜在工厂集中进行。2. 除锈、防腐、防水作业人员应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3. 施工前,应学习材料使用说明书,了解材料性能,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4.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规定防腐、防水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执行。5. 防腐、防水材料应由专业资质的企业生产,具有合格证,经检验,确认合格后使用。6. 作业人员应根据现场环境、使用的机具、材料等,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禁止裸露身体作业。7. 易燃和有毒材料应分类别贮存在阴凉、通风的库房内,由专人管理;严禁将材料混存或堆放在施工现场。8. 防腐、防
2、水作业中,剩余的残渣、废液、边角料等,应及时清理、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掩埋或焚烧。9. 除锈、防腐、防水机具应完好,安装稳固,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本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使用前应检查、试运行,确认正常。10. 搬运管材时,作业人员应相互呼应,协调配合,动作一致;从管垛上取管时,必须从上向下顺序进行,严禁由下方取管。11. 凡患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者不得从事防腐、防水作业;作业中发生恶心、头晕、过敏反应时,应立即避离施工现场。12. 现场使用的与有毒材料接触过的工具、器材,下班后应用清洗剂清洗,严禁带入宿舍、餐厅、办公室等施工人员工作、生活的场所。13. 在通风不
3、良的容器、构筑物、管道内施工时,必须采取强制通风、轮换作业,作业现场外面应设专人监护。进入容器、构筑物或管道内作业前,必须打开井盖进行通风;进入前,必须先检测其内部空气中的氧气、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确认合格方可进入作业;当再次进入前应重新检测,确认合格并记录;作业中必须对作业环境的空气质量进行动态监测,确认合格并记录。14. 防腐、防水施工现场应按消防部门的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并设“严禁烟火”标志牌。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和防腐、防水作业现场,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15. 高处作业应设作业平台,并符合下列要求:(1) 在斜面上作业宜架设可移动式的作业平台。(2) 作业平台宽度应满足施工安全要求;在平台范围内应铺满、铺稳脚手板。(3) 脚手架、作业平台不得与模板及其支承系统相连。(4) 作业平台、脚手架,各节点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5) 支搭、拆除作业必须由架子操作工负责。(6) 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上下作业平台应设安全梯或斜道等设施。(7) 脚手架应根据施工时最大荷载和风力进行施工设计,支搭必须牢固。(8) 脚手架和作业平台,使用前,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发现变形、位移应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确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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