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炼钢厂)讲解了炼钢厂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具体制度。该制度明确了事故隐患的定义、分类及管理原则,强调了“三定四不推”和“五到位”的具体要求。制度规定了生产车间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逐级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同时,制度还要求炼钢厂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建档、监控和治理。此外,制度还鼓励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并对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车间需按规定向厂安委会报告,炼钢厂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炼钢厂)适用于炼钢厂各生产单位和职能管理科室,涉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该制度特别适用于生产车间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旨在指导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有效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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