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沉入桩基础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沉入桩基础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江苏武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名称盐河整治工程杨庄二线船闸房建项目部分部分项工程工种沉入桩基础施工沉入桩基础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一、桩的吊运、堆放(1) 混凝土桩支点应与吊点在一条竖直线上,堆放时应上下对准:堆放层数不宜超过 4 层;钢桩堆放支点应布置合理,防止变形;钢管桩应采取防滚动的措施,堆放高度不得超过三层。(2) 施工前应根据桩的长度、质量选择适宜的起重机和运输车辆;桩的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不积水。(3) 起重机吊桩应缓起,宜设拉绳保持稳定,桩长超过运输车厢时,车辆转弯应速度缓、半径大,并应观察周围环境,确认安全
2、;现场吊装使用起重机应符合下列要求:1) 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地面承载力不能满足起重机作业要求时,必须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并经验收确认合格。2) 现场配合吊桩的全体作业人员应站位于安全地方,待吊钩和桩体离就位点距离 50cm 时方可靠近作业,严禁位于起重机臂下。3) 构件吊装就位,必须待构件稳固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现场。4) 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了解现场环境、电力和通讯等架空线路、附近建(构)筑物和被吊桩等状况,选择适宜的起重机,并确定对吊装影响范围的架空线、建(构)筑物采取的挪移或保护措施。5) 大雨和风力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吊装。6) 吊装中遇地基沉陷、机体倾斜、吊具损
3、坏或吊装困难等,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7) 现场及其附近有电力架空线路时应设专人监护,确认起重机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表 2-16 的要求。8) 吊桩作业前应划定作业区,设护栏和安全标志,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吊桩作业必须设信号工指挥,指挥人员必须检查吊索具、环境等状况,确认安全;吊装时,吊臂、吊钩运行范围,严禁人员入内;吊桩中严禁超载;吊桩时应先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起吊。(4) 桩的吊点位置应符合设计或施工设计规定;预制混凝土桩起吊时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时,混凝土应达到设计强度的 75以上。二、 沉桩交底内容:1、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
4、防护设施。进入现场,须戴安全帽,安全帽应按规定使用,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2、参加施工的工人,要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属特殊工种的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中,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3、施工现场的洞、坑、沟的通道口等危险处,要设有盖板、围栏、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及明显标志。4、不得光脚或穿拖鞋、高跟鞋进入现场;不准在施工时任意抛掷工具、物件;不准在作业时打闹、戏耍。5、机械设备使用前,应先细致检查各种部件和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然后进行试车运转。6、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运转情况,发现零部件损坏或运转不正常时,要立即停机,并报请专业人员修理,在未修好前,不得使用。7、机械设备必须有带漏电保护器和功率相符的配套器软线。8、遇到恶劣气候(如五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必要时应采取拉缆风绳等加固措施,以防倾倒。9、吊装时,吊点位置应可靠牢固。吊物下禁止站人。10、桩机电缆不能采取架空处理的,应采取过道保护措施并设置警戒标志。11、以上不足之处可作口头补充。接受人(全员)签字: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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