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焊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电焊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工程名称:中铁十六局石武客运专线(河南段)项目部一分部交底日期:年月日交底项目电焊部分交底人为了保证焊接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1、气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明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2、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3、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严格进行技术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如果超出有效期,不得使用。应远离高温、明火和熔融金属飞溅物 10 米以上,氧气瓶避免直接受热。4、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5、氧气
2、瓶、乙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冻结时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按规定单独摆放,使用时确保两者间的安全距离。6、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7、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8、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尢切断电源,9、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把容器或管道清理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10、铅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位应涂护肤汕脂,工作完毕应洗漱。11、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乙炔瓶的气阀关好。氧气瓶应拧上安全罩。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如在施工过程中未按方案和交底执行,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你单位(被交底人)全部负责。接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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