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鹤壁煤业(集团)公司二矿“10.03”瓦斯爆炸事故2005 年 10 月 3 日 4 时 36 分,河南省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矿(以下简称“鹤壁二矿”) 38 煤柱 I 工作面老塘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 34 人遇难,19 人受伤(其中重伤 1 人) ,直接经济损失 801 万元。事故发生后,公司、二矿立即启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10 月 5 日成立国务院河南省鹤壁煤业(集团)公司二矿“10.0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一、矿井概况鹤壁二矿于 1956 年建井, 1958 年 6 月投产, 设计生产能力为 60 万 t/a
2、,2005 年核定生产能力 84 万 t/a。2003 年 5 月,经国家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批准,已被列入关闭破产计划,目前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矿井井田面积约为 5.2Km2,分南北两翼开采。目前北翼一、二水平和南翼已采完,生产区域全部集中在矿井北翼三水平,采用炮采放顶煤和综采放顶煤走向长壁全部陷落采煤法。 2004 年实际完成煤炭产量 69.24 万吨;2005 年 1-9 月份实际完成煤炭产量 51.82 万吨。截至 2005 年 9 月 30 日,二矿二 1 煤地质储量尚存 1441.1 万吨。矿井为立井、暗斜井多水平上、下山开拓方式,采用炮采放顶煤和综采放顶煤走向长
3、壁全部陷落采煤法;瓦斯等级为高瓦斯矿井(2005 年 8 月份瓦斯鉴定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 18.90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11.37m3/t) ;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为不易自燃,最短自燃发火期 148 天;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爆炸指数为 16.21%。二、事故经过“10.03”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在二矿 38 采区北煤柱 1 工作面。该工作面位于 3806 北工作面(已采)东北部、3804 工作面东南部,F100N45号断层的西北部,东北与四矿井田相接。工作面走向长度 220m,倾斜长111.9m,平均 104m,煤层倾角 12 度,厚度相对稳定,平均厚度 7.76m,可采储量 17 万吨
4、。工作面上、下顺槽沿底布置,采用倾斜长壁炮采放顶煤法回采,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2005 年 4 月份开始掘进,8 月 10 日贯通,9 月 22 日由公司有关业务部室对工作面进行了验收,截止 10 月 3 日 0 点班工作面共推进五个循环,总推进度 4.0 米。2005 年 10 月 3 日零点班, 该工作地区共出勤 55 人,其中安装队出勤28 人,负责为工作面运送 300 根液压单体支柱,为工作面达标创造条件;抽放队出勤 7 人,安装工作面注浆管路;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放炮员、通防科跟班干部各 1 人;采煤二队出勤 16 人(跟班工长、班长、质量验收员、打眼工各 1 人,皮带运输机司机
5、、刮板运输机司机、采煤工各2 人,放煤工 5 人) 。采煤二队职工到工作面后, 当班班长梁某某安排 2 个人在工作面下机头采煤(将工作面采通),中上部 5 个人放煤,1 人打眼。开工后,班长在下部采煤段工作, 跟班工长贾某某在工作面中上部放煤段工作。 约 4:00 左右,贾某某到下顺槽向调度室汇报,在 4 点 30 分左右返回到工作面下机头时,放炮员已去工作面准备进行预裂爆破。当贾某某检查到工作面中上部时,看见放炮员、验收员正在拉放炮线作放炮准备工作,随后炮响工作面采空区发生瓦斯爆炸。三、事故原因1、打眼工不知道作业规程打眼规定,放炮员不按作业规程要求放炮,是导致此次瓦斯爆炸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6、。采煤二队未及时将预裂爆破专项措施送交矿有关业务科室,对 38 采区北煤柱 1 工作面作业规程和预裂爆破专项措施学习贯彻不到位,职工学习签字记录不认真、不严格,致使包括工长、打眼工在内的多人未学习规程,不知道预裂爆破打眼、放炮、撤人规定。虽然放炮员学习了作业规程,但对不符合规程要求的炮眼仍进行了装药爆破。据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现场勘查、认定,已爆破的 17#顶煤预裂孔孔口距离切顶线 0.9,经专家测算,该预裂孔装药段位置至采空区一侧自由面的最小抵抗线不足 0.5m。在实施 17#孔顶煤预裂爆破时,引起附近采空区内积聚的瓦斯爆燃、爆炸。2、未按照作业规程进行预裂爆破和放煤工序作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初采初放措施中,总工程师明确批示工作面推采三趟后方可放煤,放煤经过三个循环后仍不能很好放下顶煤时必须进行预裂爆破。矿业务科室没有认真学习规程,不了解预裂爆破和放煤有关要求,导致生产科、地测科在采煤二队刚采第三排煤时就要求该队放顶煤,其它科室没有及时制止;而采煤二队在采完第四排时开始放煤,具体操作是先放煤,放不下来就进行爆破顶煤(不是预裂爆破) 。3、现场管理、监督检查人员未履行工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